龍吟虎嘯:「內鬼」攻破法治堡壘

律政司乃香港司法體系的核心部門,掌握刑事檢控大權。然而,回歸二十年來,它從來沒有掌握在效忠國家、香港《基本法》和具有國家意識的真正的愛國者手裏。這個問題,香港回歸之初,反對派、洋奴餘孽的反中亂港還沒有大規模政治化之時,尚未顯出嚴重之危害,但是隨着形勢發展,政治鬥爭無孔不入,司法已成為反對派的政治武器,公然鼓吹「違法達義」、「知法犯法有其合理性」,律政司就要直接處理這類有着鮮明政治色彩、涉及刑事檢控的案件。

可是,律政司裏有「內鬼」,有反對派、洋奴漢奸的政治同路人、庇護者,這就成了嚴重的問題,就會導致法治淪亡,禍亂不絕。正所謂「堡壘最容易從內部攻破」,律政司裏的「內鬼」,正是攻破香港法治堡壘的「爆破手」。

這個問題,朝廷和港人過去一直關注不夠,且太盲信「香港法治」的表面外衣,以為源自英夷建構的司法制度、受普通法訓練的司法中人,一定都是「政治中立、無個人好惡」的法聖法賢,以為他們就是「司法獨立」,就是完全可信賴的「法治」。對此,香港司法中人更是自我標榜吹噓,把自己包裝成「法治代表」,不容質疑。

然而,有大量涉及政治背景、政治人物的刑事案件發生,揭穿了他們的西洋鏡,暴露了他們因政治立場、個人好惡導致司法不公,甚至挑戰憲制憲法的真面目。最可悲的是,他們有「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作壁壘,又掌握司法大權,朝廷和港人對他們「冇符」也。

這就是香港一國兩制在司法領域的現實現狀。中央若只是空談全面管治權,這樣的現實現狀必會再「行穩致遠」三十年矣!然香港和國家受得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