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檢控欺軟怕硬 法律前何曾平等

香港自詡法治之區,其實是一個笑話。佔中落幕兩年多,與佔中有關的政客收受黑金案曝光也兩年多,但不少當事人仍然逍遙法外,反觀無權無勢的小市民動輒得咎,隨時蒙受不白之冤,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而是恰恰相反。

七十五歲高齡仍然自食其力的朱婆婆,淪為當局嚴苛執法的最新受害者。朱婆婆早前在中環碼頭一帶執紙皮,有外傭提出以一港元購買幾張紙皮,結果婆婆當場被食環署職員控告無牌販賣,不僅立即被票控,連手推車及紙皮亦被充公,近日她更收到傳票,下周三須上庭應訊。婆婆年紀雖大卻有骨氣,自己養活自己,本是令人欽佩之舉,如今為出售紙皮幫補生計而搞到官司纏身,隨時面對牢獄之殃,可謂始料不及;如此荒唐怪事,也只有香港才會發生。

可能有人會說,違法就是違法,法不容情。道理的確如此,可惜食環署執法並非一視同仁,而是雙重標準,對待弱勢群體就兇神惡煞,鐵面無私;遇到惡人立即退避三舍,換了一副面孔。可以看到,曾有年老清潔女工因為用清水沖洗污糟的地面,竟然被食環署票控;曾有善心阿伯免費幫人修理單車,食環署一度「要拉要鎖」;曾有無牌小販被食環署人員追至無路可逃,跳入河中被淹死,類似事件簡直罄竹難書。但同樣是小販阻街或無牌經營,不少食肆在夜晚霸佔官地,食環署卻熟視無睹;至於那些節日周末在中環一帶專做外傭生意的南亞裔無牌小販,其中不乏持行街紙的假難民,一晚生意額可達萬元,食環署同樣隻眼開隻眼閉,這何止是欺軟怕硬,更涉及種族歧視問題。

如果說食環署為一元錢小題大作,檢控是浪費司法資源,那麼律政司把關不嚴,更是難辭其咎。其實,律政司玩弄雙重標準比食環署有過之而無不及。佔中撕裂社會,踐踏法治,催生出港獨這隻魔鬼,堪稱香港由治入亂的分水嶺,但律政司檢控佔中案卻一拖再拖,包括被指是佔中最大金主及幕後黑手的壹傳媒老闆黎智英在內大部分搞手仍然逍遙法外,真是咄咄怪事,如果說當局不是害怕外部勢力,投鼠忌器,小學生都不會相信。

相比之下,佔中期間發生的七警案一早被重判,不滿佔中而向禍首黎智英掟豬雜洩憤的三位民間義士全部鋃鐺入獄,比佔中遲得多的旺角暴亂案參與者亦紛紛被起訴及被判刑,律政司起訴的標準到底何在實在令人質疑。難為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早前聲稱香港法官判案如何公正,但如果律政司連起訴的基本動作都沒有,法官哪怕是包公再世,也是英雄無用武之地。

法律是維繫社會公平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法治是香港實行「一國兩制」的最重要原因之一,想不到,理應維護法治的港府帶頭破壞法治,理應是法治保護神的律政司竟然成為法治的埋葬者,這是多麼的諷刺,又是多麼的令人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