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道路多陷阱 輕鐵事故非偶然

母親節當天,天水圍發生輕鐵列車嚴重交通意外,一輛列車在十字路口遭一輛貨車攔腰撞擊,造成列車出軌、車門脫落、車頂起火,肇事的貨車車頭更撞至面目全非,事故共釀成二十多人受傷,其中不少是準備慶祝母親節的一家大小,不料茶樓去不成,倒進了醫院。

輕鐵事故幾乎年年都發生,例如去年九月一輛列車被巨型起重機吊臂擊中,近二十人受傷;前年五月兩輛列車相撞,十多名乘客浴血;大前年十月,亦是兩輛列車首尾相撞,二十多人受傷。不幸中之大幸是,事故中多是輕傷,尚未釀成嚴重死傷個案,不過,誰敢保證以後都有那麼幸運呢?事實上,輕鐵事故一而再、再而三發生,司機的駕駛態度固然難辭其咎,更暴露了輕鐵道路及安全設施方面的隱患。

本港輕鐵據說是全球最高速的輕鐵系統,最高時速可達七十公里,在人煙稠密的繁忙都市區高速行駛,本來應該有專用的高架或地下軌道,才能確保安全。問題是輕鐵軌道大部分設在路面,甚少架空路段,所以輕鐵與其他道路使用者經常出現「爭崩頭」的情況,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時段,路面更見緊張,險象環生,司機或行人稍不留心,就足以釀成難以挽回的後果。

除了輕鐵,港島電車也是共用路面,不同的是,電車速度慢,而且一路駛來都發出叮叮噹噹的響聲,提醒其他道路使用者注意危險,電車因此有「叮噹車」之稱。反觀輕鐵的速度快,又不是像電車那樣沿途發警號,其他道路使用者猝不及防就會碰撞。亦有不少司機投訴十字路口的交通燈指揮系統設計有缺陷,一排指示向左,一排指示向右,由於兩排緊貼在一起,很容易令人產生混淆。

列車與其他道路使用者共用路面雖然不安全,但這並不意味着沒有解決方法。實際上,過去輕鐵有所謂「優先過路權」,當列車駛近交匯處或十字路口時,啟動感應系統即時調節相關交通燈訊號,指示其他道路使用者必須停止,待輕鐵駛過後再恢復正常交通,這本來是保障列車安全的有效措施,亦是世界上通行的辦法。可惜,由於近年地區人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投訴此措施經常導致交通堵塞,輕鐵於是被局部取消優先過路權。取消輕鐵「特權」,固然體現了各種車輛「一律平等」,但交通事故也會因此增加,孰得孰失,引人深思。

顯而易見,要減少輕鐵意外,當局必須雙管齊下,在改善安全設計及嚴打駕駛違規兩方面着手。但令人失望的是,當局並沒有吸取血的教訓,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打擊司機醉駕、藥駕拖拖拉拉,加強安全設施同樣大歎慢板,坐視交通事故一再重演。

共用道路多陷阱,輕鐵事故非偶然。長遠而言,港府應該放棄共用路面,以高架橋或隧道的方式將輕鐵列車與其他道路使用者分隔開來,雖然建造成本較昂貴,但有甚麼比人的生命更寶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