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時候一到,一切都報。壹傳媒旗下《壹週刊》在經歷賣盤失敗後,終於走向垃圾堆填區,香港從此少一禍害,傳媒界從此少一敗類,被污染的社會風氣有望恢復清新,誠然是一件好事,用網絡流行語來說,「要熱烈地彈琴熱烈地唱」!
《壹週刊》昨日向廣告商發電郵通知,表明將於下周四即本月十五日發行最後一期,這等於公告天下《壹週刊》的死期。雖然有關通知將「喪事」美化為「大變革」,揚言今後將專注網上媒體發展,維持其一貫的硬朗作風云云,企圖借屍還魂,其實就好比店家執笠往往在大門貼上「內部裝修」的字眼,不過是修辭手法而已。
為甚麼《壹週刊》選擇於三月十五日自行了斷?原因是該刊創辦於九○年三月十五日,當年生日變成後來死祭,堪稱黑色幽默。事實上,《壹週刊》行將就木固然同網絡發展、傳媒生態嬗變等大環境有關,根本原因則是「不作死就不會死」,自創刊之日起就以反中亂港、宣淫販賤為職志,不知幹下多少傷天害理的壞事,包括引入狗仔隊文化追蹤名人,摷明星垃圾桶窺人隱私,偽造名人生癌刺激銷量,生安白造污人清白,因此涉及的誹謗官司堆積如山,至於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被判罪成的案件,同樣「厚過電話簿」。該刊造謠名牌洗髮水致癌,搞到被害者損失巨額財富,不過是冰山一角而已。
這些年來,《壹週刊》為求刺激銷量而無所不用其極,不斷踐踏道德及法律的底線,不僅搞亂傳媒生態,最大的禍害是敗壞社會風氣,荼毒了幾代年輕人,其罪大惡極「罄南山之竹,書罪未窮;決東海之波,流惡難盡」,早就激起人神共憤,最終必然被讀者拋棄,被市場拋棄,被廣告商拋棄,死亡只是時間問題。早前《壹週刊》一度作價五億元賣盤,企圖垂死掙扎,到頭來不過是回光返照,賣盤不成反而被買家控告毀約,成為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也淪為一大市場笑話。
不可不知,《壹週刊》是黎智英創辦的第一份傳媒,是壹傳媒最重要的資產,如果黎智英不是走到山窮水盡的地步,是不可能冒着「做契弟」的惡名,將「親生仔」插標出售的。壹傳媒各項業務經營慘淡,流血不止,即使近年不斷收縮業務,包括將《爽報》關門,出售台灣壹電視等,但虧損額累計已高達近二十億元,壹傳媒股價更比高峰期下挫逾九成,真正是兵敗如山倒,可以斷言,《壹週刊》的今日,就是壹傳媒的明天。
多行不義必自斃,古老法則今日仍不過時。因此,儘管《壹週刊》及壹傳媒集團背後有外部勢力撐腰,有港英餘孽關照,有司法機構保護傘,更豢養了一批幫兇政客,最終仍然難逃天譴。「借問瘟君欲何往,紙船明燭照天燒」,相信香港人會準備好蠟燭冥鏹,送淫媒最後一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