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案由開始至今不足一年時間,台灣已有近二十名苦主受害。受害人徐先生發現不妥後追查涉案公司的資料,發覺為空殼公司。而本報追查相關公司,亦發現有關公司不存在,地址造假,相信那些「美女」亦為煙幕。
本報透過查冊,發覺兩家投資公司沒有在本港註冊,公司報稱地址為「上環文鹹街」,事實上只有「文咸東街」,而公司的所在地是一間住宅。至於三個要求受害人匯款的銀行戶口,登記的公司註冊地址分布於旺角三個商業單位,經查找後亦為虛報,而有關戶口登記的三間公司的開立年份同為一四年三月,其中一家董事為台灣人,其餘為內地人,報稱住址分別為寧夏、福建及湖南。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該公司以假地址,假人名及假網上投資平台作招徠,這些元素已構成串謀詐騙,所有涉案人一經被捕都會被判以監禁,最高可被判監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