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對自己的涉貪問題從不認罪,只是在立案前信誓旦旦的宣稱會「配合廉署調查」,之後就以「緘默」拒絕配合,致使廉署要花大量人力物力和公帑,為此法庭判他要支付約五百萬元的訟費。法官說,今次訟費申請並非因為曾蔭權行使緘默權,而是為了被枉費的公帑。然在輿情和公眾看來,這應該更是對曾蔭權面對自己涉貪問題態度極不誠實的「懲罰」!
不認罪、不誠實這只是問題的一面。法官更進一步揭露此案第二次審訊時,有一大幫前高官、現任和前任立法會議員、名嘴和宗教界名人,透過公關公司安排到法庭旁聽,試圖影響陪審團。法官說,此舉「與一名被告人安排黑衣人在法庭旁聽去恐嚇證人和陪審團分別不大」。這樣的「走後門」安排,是試圖造成曾蔭權有「良好品格的證據」,法官直指這種做法對香港法治沒有好處。
前行政長官涉貪,已經給香港法治造成了前所未有的損害,在判決之前又弄出了這麼一幕,可見在曾蔭權及其支持者心中,他們高唱入雲的法治是用來玩賞把弄的。
更有趣的是,這些「黑衣人」有不少反對派議員政客,有曾蔭權的「真兄弟」和其他前高官。他們出現在法庭,為曾蔭權「打氣」,這幅圖景正是這位港英餘孽代表人物勾連反對派、洋奴漢奸「管治香港」的縮影。
那個時候是他們的「黃金歲月」,也是朝廷對如何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放任自流的「迷失歲月」,反對派、餘孽漢奸如魚得水,在政改問題上又是逼朝廷交出時間表、路線圖,又是大搞「公投起義」。有了這些,才有後來的「反國民教育」、「佔領行動」以及「港獨」冒起。如今曾蔭權「有難」想脫罪,他們當然要奮力撐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