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有權不等於有理

反對政府打擊炒樓投機的新措施,一些地產經紀團體發起遊行示威,一些則搞一人一信,以表達不滿。

香港已變成示威抗議之都,示威抗議不是甚麼稀奇的事情。從權利的角度而言,他們百分之百有權,但有權不等於有理,他們隨時隨地都可以抗議示威,不過要達到他們的目的,就不是倚靠這種權利,而是靠道理。情況和打官司的道理相近,任何人都有權提出訴訟告人,但如果沒有道理,則最後不但輸官司,還要賠堂費。

示威抗議,是政治行動,法庭內打官司,判決的是法官或者陪審團,但對政治行動判決的是全香港市民。今次政府推出的打擊炒樓新措施,用內地的財經語言,就是宏觀調控的手段之一。類似的措施,在外國也比比皆是,政府面對變化多端的金融環境,需要有相應措施去作出調節,所以特區政府推出這些打擊炒樓措施,不只是針對炒樓這種投機行為,而是阻止香港資產泡沫進一步惡化。

那些地產經紀發起遊行示威,少不了有標語表明他們的目的和訴求。說實話,他們的訴求是有一個,就是他們的利益受損。他們是靠樓宇買賣吃飯,政府為了香港的整體長遠利益打擊炒樓,他們就為了個人利益受損而抗議,這個原因,最好講清講楚,不要顧左右而言他。他們這些經紀,會否這樣有正義感去為受影響的業主遊行,本欄不作猜想,縱然有業主覺得對他們有影響,可以自己採取行動,不必那些經紀那樣有正義感去代出頭。

所以,經紀為自己的私利而遊行,最好講清講楚,不要把其他人拉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