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又一個愛將王清峰請辭下台,反對黨民進黨的評語是:凸顯馬政府「完全執政」已完全崩盤。民進黨的評語可能過於刻薄,但三禪認為,馬英九確實任人不善。在知道王清峰確實下不了手「殺人」,就應該主動「除」了她,而不是等她請辭才准之。
王清峰與馬英九是同一類人,所以馬英九把她放在法務部長的位置。相信廢除死刑的理念,馬英九和她相通。不過,王清峰說的話真像修道院裏的低年班學生,她說:「要我執行死刑,要我去殺人,真的做不到,所以我寧可離開。」
執行死刑和殺人,是兩個完全不同性質的概念,受過高等法律知識教育的王清峰,不應該將其混淆。她這裏所指的「殺人」,顯然是指負面的、不合天理的、結束他人的生命。而執行死刑,則是依法行使的權力和行動,是維護法紀、維護社會公義的行為。
儘管社會發展的潮流是向着取消「死刑」的方向發展,但是當該法律體制還存在死刑,那麼,該死刑就是合法的,而且是正義的。事實上,台灣現行的法制是存在死刑,那麼,在台灣還沒有廢除死刑之前執行死刑,就不但是替天行道,而且是依法行事,怎麼能貶為「殺人」,將正義和犯罪、執法和違法混淆在一起呢?
所以,王清峰的「書生意氣」受到藍綠兩方面的批評,指她是「三違背」:第一,違背了行政體制;第二,違背了社會共識;第三,違背了法律制度。讓個人信仰超過行政、超過共識、超過法律,那就是毫無約束的極端個人主義者,是不能承受社會責任者。
大概馬英九慶幸的是,這顆炸彈提前引爆了,否則,年底「五都選舉」及連任之戰都受影響。看來,馬英九還要主動清理門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