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喊口號便應該即刻拉

「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個口號,在大街小巷高喊了差不多一年,好像是催命符及邪教咒語,市民聽到都感到極其厭煩及憎惡,曾經去到哪裏都如影隨形跟着,在商場消遣及吃飯,不期然會有黑暴走進來大聲呼叫以及舉起標語,在網絡上瀏覽亦會見到,甚至在寧靜校園亦避不過。老早已經有人指出這個口號涉嫌煽動香港獨立,散播分離主義,但政府一直啞忍,甚至有電台播港獨歌曲都沒有作出反應。無牙老虎,止暴制亂當然無期,中央忍不住出手,迅雷不及掩耳立了《港區國安法》,港府有大靠山賜予尚方寶劍,還不幹點事如何交代,似乎開始有點硬起來。

特區政府發表聲明,指「光時」口號有港獨及顛覆國家政權含意,港區國安法禁止相關行為。換言之,展示或藏有寫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字句的物品,有觸犯國安法之嫌。星期三七一騷亂,全港萬人非法集結遊行, 明顯是衝着國安法而來,挑戰政府底線,但警方只拉了十人涉嫌違反新法,比例明顯不足,既然已開了口,也收不回,執法要更加嚴格,有人喊「光時」口號便應該即刻拉。

國安法還是生效初期,樣樣都是新設立,無論是執法者及市民可能有一段適應期。以前不少人以為政府檢控率低,如果不好彩落網,遇上黃官隨時有機會打甩,大不了坐幾年監,但現在新法例隨時坐十年監,代價太大了,行動前會有一定程度猶豫吧。雖然也有衝動年輕人,像在七一當日涉嫌用利器刺傷警員的疑犯,立即購入機票,身懷一本過期BNO護照,準備潛逃英國,卻在凌晨被警方登上客機拘捕。就算給他去到英國,以後再也不能回港, 孑然一身,家中老父老母從此萬里相隔,也夠淒涼吧。今時不同往日,示威遊行絕對不是湊熱鬧,後果十分嚴重,不單止自己,家人也同樣受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