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句不知所云的口號在香港叫了超過一年,港府終於在《港區國安法》通過後正式定性為有港獨和顛覆國家政權含意,言下之意即是叫喊、展示、藏有相關口號都有機會違法。在國安委、國安公署及國安處的人事任命全部塵埃落定之際,港府看似強硬起來,惟遲來的強硬必須持之以恒,一旦虎頭蛇尾,特區亂象依然沒完沒了。
港區國安法通過翌日,也是回歸廿三周年的七一,港島照樣爆發暴亂,暴徒打砸搶燒不用說,有人高舉和高叫「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港獨口號,更有暴徒駕駛插有相關口號的電單車衝向警方防線,簡直是最後的瘋狂。面對亂象難了,中央顏面何存?港府不得不定性有關口號,明確指出其有「港獨或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改變特區法律地位或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結果不旋踵,原被以瘋狂駕駛罪名拘捕的電單車暴徒,昨日被落案控告違反港區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成為新例實施後首名被檢控人士。消息一出,網上一片哀鳴,書店加速將港獨書籍下架,黃店爭相剷除相關文宣,可見此舉阻嚇力不小。
可以看見,中央在今年初開始連續打出組合拳,由「兩辦」換人,到不再忌諱對香港事務發聲,再到一口氣撤換港府四名主要官員,以至港區國安法以迅雷之勢落實,無不顯示出中央撥亂反正、不讓香港沉淪下去的大決心。尤其是港區國安法自五月尾提出後,短短個多月便在特區安家落戶,對洋奴漢奸震懾力極大。君不見,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宣布解散後,創黨主席羅冠聰嚇得挾着尾巴落荒而逃投奔外國,足證中央這一重拳擊中他們要害。
無獨有偶,國務院昨日任命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為港區國安委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廣東省委常委鄭雁雄為國安公署署長。而備受矚目的警務處國安處,港府亦正式公布高級助理處長劉賜蕙晉升為副處長,掌管國安處,並成為港區國安委成員之一。另外,港府公布六名裁判官獲任為專責審理國安案件的指定法官,律政司亦成立了專責檢控科。換言之,連同日前獲國務院公布成為國安委秘書長的陳國基和入境處處長的區嘉宏,港區國安委正式埋班。
萬事俱備,只欠決心。可以看見,特區在維護國安方面的人腳是齊了,法例和資源也有了,但國安法是否能落到實處,還須看港府執法是否強硬果斷,是否不走樣不變形,是否不打折扣。七一當日,共有十人涉違反國安法被捕,大都與展示及藏有港獨標語和揮舞港獨旗有關,但除了上述的電單車司機遭正式落案檢控,其餘都是保釋候查。更有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大吹和風,認為改控非法集會等罪名更好,否則是「殺雞用牛刀」。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要是港府連檢控都拖泥帶水,一味效婦人之仁,而建制中人又忌憚條例引起公眾恐慌,甚至屈從於反對派所謂的「以言入罪」,寧願偏向從輕發落,在這樣的情況下,誰能保證國安法不走樣不變形?執行起來不打折扣?
尤其是九月立法會選舉將至,當去年區議會選舉,大量打出「光復」、「革命」旗幟的參選人都能入閘並當選之際,要是當局仍採取去年的寬鬆措施,繼續讓這些人入閘參選立法會,反對派「35+」的奪權美夢便不是夢,反而大有機會成真。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直指區選無人因此被取消資格是「走漏眼」,問題是,選管會連在票站設立「關愛隊」都否決,擺明失職兼有偏幫反對派之嫌,選舉主任會否再次「走漏眼」根本無人說得準,而且一味依靠選舉主任過濾參選人,港府完全置身事外,亦非負責任之舉。
有建制派議員認為叫喊或支持「光復」、「革命」的人不符參選立法會資格,甚至應進一步將今屆區議會議員DQ,顯然不是沒道理。國家安全是重中之重,也是國家尊嚴威信所在,在此節骨眼上,港府是否還要中門大開,任由反對派奪權如入無人之境?更何況,「光復」、「革命」等口號有港獨含意,那麼唱「榮光」港獨歌又是否可以過關?港府連定性港獨都踢一踢動一動,思慮不周,暴徒不走法律罅才怪。
待從頭,收拾舊山河。回歸廿三年,特區終於迎來了類似廿三條的港區國安法,是香港實現二次回歸、由亂入治的契機。然而,再好的法規制度也要有人去執行。同一條法例,執行的人從嚴從寬,是緊是鬆,效果截然不同。事實上,香港刑事法律也很完備,為何總是無法止暴制亂,不是正好說明人的因素在作怪嗎?在中央層層監督下,港府施政是否終於可以脫離雷大雨小、有頭威冇尾陣的窠臼,不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