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國安外來戶會被欺生

香港反中亂港之人、港獨分裂分子之所以猖狂無忌了很久,最重要的原因是他們和外部勢力相勾結,認為西方會不顧一切支持他們,而北京一定會非常害怕老美和西方的制裁。很長一段時間,他們的判斷似乎頗準,朝廷對他們與外國相勾結干預香港事務、危害國家主權和安全,的確畏首畏尾、投鼠忌器,至多口頭反對和譴責了事。

這個局面,直到朝廷宣布推出《港區國安法》才扭轉過來。不過,就在公布推出到通過頒布這一個多月的時間裏,反對派和老美、老英還在重施故技,還在舊夢之中,以為他們只要拚命反對、威脅制裁、大肆恐嚇,就能夠讓北京知難而退,放軟手腳。不料,《港區國安法》很硬很辣,幾乎和二○一五年頒布的《國家安全法》相同,是國安法在香港安家落戶,不走樣、不變形的在港實施。

《港區國安法》從制度、機制、人事等方面皆建構得頗為周詳,保障了中央在香港實施該法的執法權、司法權。該法對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嚴重性規定了相匹配的刑罰,具一定的阻嚇力。然而,這不代表萬事大吉,不代表《港區國安法》在港實施就不會遇到阻力、刁難甚至抗拒,畢竟香港「一國兩制」下的司法體系和普通法自成一格,是個「獨立王國」,與國家司法從來就格格不入。

全國性的國安法落戶香港,在某些人眼裏就是外來者,甚至是「不懷好意的外來者」,是「傷害他們既得利益的外來者」,是「搶飯碗的外來者」、「撈過界的外來者」……而這樣的外來者是在他們的重重包圍之中,舉步維艱,深陷泥沼,那些暗槍冷箭來自四面八方。不是嗎?那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日前還叫板:雖然律政司內要根據《港區國安法》的規定成立專門部門負責檢控國安案件,但律政司主管的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聲稱駐港國安公署就此「係指導唔到我哋」。

哈哈,該法賦予的國安公署的監督權、指導權,就這樣被鄭若驊直接無視和廢掉,膽子不小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