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全票通過《港區國安法》後,反中亂港大小頭目個個嚇到腳軟。繼漢奸黎打定輸數預料有比坐監更嚴重後果、李漢奸忽然擁抱廿三條立法、民主阿婆藉喪女之機收山後,香港眾志三名骨幹黃之鋒、羅冠聰、周庭亦宣布脫黨並解散眾志。黃之鋒仍死撐會「以個人身份踐行信念」,其實與羅冠聰一樣語焉不詳;最縮骨的要算周庭,講明「無法再參與將來的國際連結工作」,全面金盆洗手。
哈哈哈,三人以為脫黨就可以保平安,還美其名曰「留住有用之身」好讓自己有個下台階,未免想得太美,而且同「核爆都不割席」背道而馳。還未核爆已急急割席,叫那些受他們煽惑,正在坐牢或即將坐牢的手足情何以堪?
另一港獨嘍囉梁頌恆亦急不及待公布,即日起解散香港民族陣綫香港總部,並遣散包括自己在內的所有香港地區成員,擺明倉皇辭廟,足見國安法威力驚人。現在最大的懸念是,國安法倘沒有追溯期,這班反中亂港頭目和嘍囉是否脫黨就能甩身?觀乎黃之鋒等人仍覬覦立法會議席,中央是否仍要慈悲為懷,放虎歸山?
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港區國安法》由特首委任法官,最高刑期為終身監禁,阻嚇力是足夠了,亦看似堵塞了司法庇奸護惡的漏洞,惟法律條文寫得再嚴再好,要是中央沒有切實執行的決心,終究是一紙空文。漢奸黎、黃之鋒等人就是自恃有「國際戰線」撐腰而有恃無恐,漢奸黎急於更改保釋條件就是希望美國打救,要是中央繼續忌憚外部勢力,以放生一干人等以換取外國某些讓步,最終肯定後悔莫及。
反之,若國安法甫在港實施即對漢奸黎、李漢奸、黃之鋒等人執法,既可起殺一儆百之效,更可顯示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美國向來欺軟怕硬,中央過去猶豫不決、示人以弱才會導致香港暴亂一發不可收拾,因此必須記取教訓,改弦更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