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霹靂手段,顯菩薩心腸。剛過去的五一勞動節,黑暴再次出洞,一方面催谷黃色經濟圈,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另一方面到處聚眾搗亂,向奄奄一息的經濟踩多腳,又有人向警車投擲汽油彈,更有爆炸品在舊校舍被發現,足證黑暴亡港之心不死。其實,打殘黑暴只需兩招,一是引入反恐法,雷厲風行;二是從速起訴,手起刀落。這些都是現行法例做得到的事,港府還要等甚麼?
每個國家都有國家安全法律,中國當然不例外,唯獨香港這個特別行政區實行一國兩制,遲遲不肯履行憲制責任為二十三條立法,卒致香港成為國家安全的突出短板和風險口。去年六月爆發的反修例黑暴,便是外部勢力及其代理人策劃的奪權行動,他們覷準國安漏洞,將香港搞得周天寒徹。禍不單行的是,黑暴未息疫潮又至,本已遍體鱗傷的經濟再被插多一刀,港府修訂今年的經濟增長預測為負百分之七,失業率攀升至近十年高位,簡直是民不聊生,哀鴻遍野。
然而,黑暴並無因此收斂,依然要攬炒全港,喪心病狂,單是五一當晚便有大量暴徒闖進沙田一商場鬧事,「假記者」、「假急救員」傾巢而出,反對派政客又在現場指揮煽惑,唯恐天下不亂。隨着疫情持續向好而暑假又至,不難估計黑暴在未來數月必會更加瘋狂,反對派亦必利用黑暴延續聲勢至九月立法會選舉,實現回歸以來謀劃已久的奪權大計,香港又再多事矣。
事已至此,特區要麼落入外部勢力手中,不見天日;要麼奮起撥亂反正,掃除所有害人蟲。現在距離立法會選舉只有四個月,港府再不變招出擊,管治權勢必旁落。正如前述,對付黑暴不是沒有辦法,而是在於港府肯不肯切實執行,本報拋磚引玉,出謀獻策:第一招,將黑暴定性為恐怖活動和恐怖組織,舉凡於黑暴中被捕的人,皆將罪名上升至反恐及國家安全層面,一律引用《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檢控。第二招,速戰速決,拘捕要狠,起訴要快,判刑要重,絕對不能拖拖拉拉,不痛不癢。
當然,除了被捕的爛頭蟀必須嚴懲,更重要的是揪出幕後黑手,徹查黑暴資金流向,包括是誰出錢安排暴徒上陣,是誰出資提供武器物資以至法律援助,這些才是主謀,罪加一等,必須以反恐法檢控。甚至乎,銀行都一樣要納入規管範圍,要是有銀行讓黑暴組織及人士開設戶口,或有人經銀行向黑暴提供資金,這些銀行一樣有罪。早前警方凍結一個黑暴眾籌銀行戶口,算是好開始,惟力度遠遠不足。曾有本地銀行因為反洗黑錢措施失效,遭金管局罰款五百萬元及譴責,為黑暴提供戶口的性質不比洗黑錢輕微,怎麼可能毫無罰則?
依此路進,所有網上恐嚇、抹黑、起底、造謠以及報假案的人都不是無辜,他們都是為黑暴服務,製造輿論,壯大聲勢,打擊警隊和異己。所謂的「831打死人」、「新屋嶺強姦」,以至在網上恐嚇商戶不得在某些傳媒落廣告、打壓「裝修」藍店等等,所作所為皆同恐怖主義無異,應以相關罪名起訴。儘管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考慮提升本港恐襲風險至「高度」級別,又提出使用反恐條例打擊本地恐怖分子,但議而不決的老毛病依然不改,光說不練根本無濟於事。說到底,只要精神不滑坡,辦法總比困難多,港府要是立定決心,引用嚴刑峻法並加快審訊,還怕黑暴不潰不成軍嗎?
事實上,反恐是國際共識,國家安全更是至高無上,法律應是維護國家安全而不是阻礙國家安全。九一一後美國實行極之嚴厲的反恐法,只要懷疑有可疑的恐怖主義運作便直接打擊,甚至強行要世界各地的銀行與金融機構將大筆貨幣轉移通報美國,可疑資金一律扣查。美國連發動貿易戰和打壓華為也扯上國家安全,足見國家安全的法律權力無限大,反對派言必美國標準,這就是了,美國可以,為何中國香港不可以?
必須強調,引用聯合國的反恐條例只是權宜之計,要標本兼治,香港還須為二十三條立法。一條二十三條已包含所有叛國、分裂國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與外國政治組織勾結等罪行,一旦有法可依,壹傳媒黎智英狂言「為美國而戰」、郭榮鏗一年內四訪美國要求制裁香港等叛國禍港行為,便不可能沒有後果,外部勢力更不可能如入無人之境。
明乎此,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反對二十三條立法,聲稱「任何在香港實施嚴厲國家安全立法的努力,都不符合北京對一國兩制的承諾,並影響美國在香港的利益」;英國下議院政客去信外相藍韜文,批評北京重提二十三條立法是干預香港,要求英政府調查,都不過是強盜邏輯,作賊心虛。正如有人反問,三十年前通過的《基本法》就有二十三條,至今沒有修改,當年美英政府有提出反對嗎?美國、英國可以有自己的國家安全法律,可以實施長臂管轄干預香港事務,卻不許香港通過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不許中國為香港事務發聲,簡直是荒天下之大謬。
不管怎麼說,香港是中國的地方,早已不是英國殖民地,更不是美國第五十一州,洋人和漢奸愈是阻止二十三條立法,愈是證明立法戳中他們要害。立法會選舉將至,現在即使未能為二十三條立法,只要建制派保住過半議席,於下屆會期完成立法便不容再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