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變犯法,七警涉襲擊案其中五警申請終審許可失敗,意味翻案無望,淪為階下囚,帶着罪名過餘生。另外兩名上訴得直的警員,也曾飽受牢獄之苦後才獲釋,生命留下不能磨滅的傷口。七名執法者的下場,對迷信法治的香港人無異是當頭棒喝,法治已死,又一鐵證。
這七名警務人員在二○一四年「佔中」爆發期間,執行職務抗暴,被指涉嫌在金鐘添馬公園襲擊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造成他身體受傷害,在一七年被裁定罪成,全部判監兩年。七警上訴求清白,其中兩人得直脫罪,其餘五人只獲減刑,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可是昨日終院的判決,把他們推向絕望的深淵。對比九名佔中搞手禍港殃民,竟獲法庭輕判,現在全部離開監獄,法律的天秤向哪邊傾斜,不問可知。
為期七十九日的佔領行動禍害深遠,「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鼓吹年輕人「違法達義」,不但毀了一代人,更埋下反修例黑暴的禍根,令特區走上衰亡之路,可謂罪孽深重,但三子去年僅被判囚十六個月,朱耀明更獲緩刑兩年,陳健民已刑滿出獄,戴耀廷亦獲保釋等候上訴,另外六名佔中搞手只有黃浩銘及邵家臻需要入獄八個月,其他則獲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遠較五警兩年刑期為輕,教人質疑法律的公平。而且警員涉刑事罪行會失去長俸,多年努力毀於一旦,所受的懲罰又豈止表面的刑期?經歷同樣遭遇的還有警司朱經緯,眼見同袍接二連三慘痛經歷,蒙受不白之冤,印證司法不公,警隊的士氣亦大受打擊。
更令人氣憤的是,尚有包括壹傳媒黎智英在內的三十九名佔中搞手,五年半未有落案檢控,始作俑者逍遙法外,執法者則重判,簡直荒謬絕倫,變相鼓勵年輕人衝擊法治,結果九子判刑兩個月後便爆發反修例示威暴潮,法院更被暴徒縱火破壞,造成莫大諷刺。有消息指警方早已將另外三十九名搞手的搜證材料交予律政司,但一直未獲跟進。空穴來風,未必無因,警方在暴潮拘捕超過七千六百人,但僅檢控千多人,仍未有人因為暴動罪重判,不斷上演「警察拉人,律政司放人」。亦有檢控官一邊處理暴動案件,一邊出書教暴徒逃避檢控,令人懷疑律政司內充斥無間道,「 身在漢營心在曹」。
律政司崩壞,由來已久,但鄭若驊在一八年初出任律政司司長後急速惡化,鄭其身不正,誠信破產,僭建、秘撈及瞞報醜聞層出不窮,解說不力引爆反修例暴潮,而且更淪為黑惡保護傘,包庇反中亂港的黎智英。黎甘為美國作倀,被官媒斥為「叛國禍港四人幫之首」,長期藉旗下刊物煽動示威,資助泛民主派搞亂香港,陰謀奪取特區管治權。黎既是佔中幕後金主,又涉黑金秘捐泛民,律政司卻一直放生黎智英,受盡千夫所指,最近才裝模作樣起訴黎涉嫌非法集結及刑事恐嚇等罪名,會不會重複律政司在刑事檢控經常出現的「甩轆」,以致有人得益獲釋放,大家拭目以待吧!朝中有人好辦事,暴潮中多宗藏有攻擊性武器及暴動罪案件獲撤控,又豈是偶然?
律政司怯洋懼外,政府也表現畏縮,暴潮初期竟然對暴徒跪低,發放極錯誤訊息,之後即使疾呼止暴制亂,也難補救錯失。特首林鄭月娥平亂一味依賴警方,反對派便在網絡文宣鼓吹仇警意識,連教師也像被洗腦詛咒警察死全家,年輕人簡直視警察為殺父仇人,用盡各式暴力,縱火擲彈出刀槍,警員使用適當武力自衞,隨時被指濫用武力而惹官非,還能安心執法嗎?最近社會深層次矛盾又再度成為城中熱話,各方檢討一國兩制為何荒腔走板,當然不能漏數司法姑息養奸所造成的警民對立局面。倘若警隊進退維谷,特區無險可守,反對派便可一攻而破。迷信法治,兩制遲早不治。
五警翻案無望,令人對香港司法心死了,不再抱有希望。要重整法治,挽回市民信心,首先要整頓律政司,盡快革走鄭若驊。司法系統內亦要進行大規模去黃掃黑,法官委任制度要徹底檢討,切勿讓反對派在法庭內外一唱一和。愛國愛港法律界人士要敢於發聲,與泛民那些藍血大狀抗衡。網絡年代誰贏得話語權便佔盡優勢,執法者被抹黑,得益的當然是犯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