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為重 法律豈能擋路

國家安全是一國之本,是至高無上,法律理應維護國家安全而不是阻礙國家安全,司法在國家安全面前也要讓路,可惜香港恰好相反。由佔領之亂到反修例黑暴,從來沒有一個暴徒、政客或黑手遭重判,港府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司法獨立淪為司法獨大,外部勢力如入無人之境,國家安全無從談起。昨日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直指「該制訂的制訂,該修改的修改,該激活的激活,該執行的執行,決不讓香港成為國家安全的風險口」,預示中央對法治亂象已忍無可忍,在港建立維護國家安全制度勢在必行。

同時發聲 主動出擊

無獨有偶,澳門中聯辦主任傅自應亦發表題為「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推進『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的專題文章,提到「澳門社會各界需要站高望遠、居安思危,牢牢把握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根本要求,堅決防範和打擊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基本法權威,以及利用澳門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行為」。港澳中聯辦罕有同時就國家安全發聲,顯然不是無的放矢。眾所周知,澳門這一制行穩致遠,抗疫成效顯著,被喻為「一國兩制光輝典範」,是國家安全的助力而非阻力,傅自應與其說是勉勵澳門,不如說是警惕香港別成為國家安全的風險口。

事實上,自中聯辦今年初完成人事任命後,一改過去的被動作風,近日頻頻主動出擊。駱惠寧點出香港種種亂象,嚴詞批評「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不夠完善,不少港人的國家安全觀念相對薄弱,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始終是突出短板,關鍵時刻會成為致命隱患」。他特別提到黑色暴亂令香港法治核心價值遭受極大衝擊,嚴重破壞香港安定繁榮,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底線,「違法得不到應有懲治,引來的會是更多的效仿;侵蝕法治的『蟻穴』得不到清除,摧毀的將是國家安全的『大壩』,損害的將是全體香港市民的福祉」,可謂擲地有聲。

顯而易見,「違法得不到應有懲治」、「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不夠完善」,正是國家安全的心腹大患,也是一切亂象之源,而造成這種局面,歸根究柢是本港法治存在漏洞,執法的人刻意錯誤理解一國和兩制的關係,甘心充當外部勢力代理人,將司法獨立當成司法獨大,以《基本法》凌駕《憲法》,執法量刑從來沒有從國家安全的高度出發,甚至同反中亂港者沆瀣一氣。

君不見,佔中四十八名主要搞手之中僅九人被檢控,而這九人不約而同獲輕判,佔中金主和黑手壹傳媒黎智英更一直逍遙法外。佔中對香港遺害之深不言而喻,反修例黑暴正是佔中餘毒的總爆發,司法充當反中亂港者的保護傘,違法得不到應有懲治,黑手沒有被清除,外部勢力予取予求,國家安全當然無從說起。昨日又有一宗侮辱國旗案判刑,被告僅被判社會服務令,反映了司法是否維護國家尊嚴的冰山一角。

先禮後兵 拭目以待

更不堪的是,《國歌法》、《二十三條》立法等俱是港府的憲制責任,但回歸至今依然未能立法,讓國家安全留下巨大缺口。立法會內會為了阻撓立法,復會半年來不斷拉布,至今連正副主席都未能選出,擺明就是挾兩制以阻一國。反對派自恃有外部勢力撐腰,有港英餘孽護航,做盡一切危害國家安全之事,完全不將中央放在眼內。既然中央已清楚明白問題癥結是「違法得不到應有懲治」,出手撥亂反正、堵塞漏洞就是應有之義。

忍無可忍,毋須再忍。繼早前駱惠寧藉《基本法》頒布三十周年,引用清代文學家鄭燮《竹石》詩句:「咬定青山不放鬆」、「任爾東西南北風」,撰文暗示不管反對派有「東西南北風」撐腰,也不管「東西南北風」如何干預香港事務,中央也決不退縮的決心後,中聯辦和港澳辦日前又齊轟反對派政客「政治攬炒」,有違議員宣誓誓言,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予以強烈譴責。兩辦一再強硬表態絕非巧合,中央已醒覺不能再將「五十年不變」當成「五十年不管」,不能再放任外部勢力及其代理人興風作浪,這些問題必須面對和解決,現在先禮後兵,倘外部勢力代理人仍不知收手,不肯重回正軌,下一步必會有所行動,大家不妨拭目以待。

總而言之,悠悠萬事,國安為大。美國連制裁華為都說成是國家安全問題,中央要求香港履行憲制責任維護國家安全,對香港落實全面管治權,完善法律,堵塞漏洞,根本就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須知道,香港問題已不僅僅關乎特區繁榮穩定,而是關乎國家主權安全和整體發展利益,尤其是疫情衝擊全球,大蕭條迫在眉睫,香港人必須認清形勢,與國家走共榮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