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之下有三制 失行孤雁逆風飛

「天末同雲黯四垂,失行孤雁逆風飛,江湖寥落爾安歸?」回歸踏入第二十一個年頭,香港沒有變得更好,反而變得更亂;「一國兩制」沒有帶領香港投入祖國懷抱,反而淪為外部勢力予取予求的工具;高高在上的仍然是港英餘孽,呼風喚雨的仍然是洋奴漢奸,愛國愛港者就像失去方向逆風飛行的孤雁,飽受風吹雨打,不知何處是歸途。

黑金洗白 政治交易

轟動一時的政治黑金案,以律政司公然放生金主黎智英及多名反對派政客畫上句號,寫下本港司法史上最黑暗一頁。可以看到,舉凡涉及黎智英和反對派的違法指控,當局無一不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即使前政府一、二把手被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即使建制派重量級人物身陷牢獄之災,反對派依然毫髮無損,法官一句「疑點利益歸被告」,「長毛」梁國雄即獲放生,收錢的無事,給錢的當然更不會有事;反觀被控同一罪名的建制派前立法會議員程介南,儘管涉款及情節皆較梁國雄輕微,依然被判入獄,「反中亂港逢凶化吉,愛國愛港粉身碎骨」,信焉!

類似例子不勝枚舉,令人不得不信香港並非實行「一國兩制」,而是實行「一國三制」,更直接的說,香港一制之下有兩法,用於反中亂港者身上有一法,用於愛國愛港者身上另有一法。正如有人指出,政治黑金案證據確鑿,黎智英透過美國助手將巨額款項直接存入多名反對派政客的個人戶口,這些政客隨即利用立法會議員身份為壹傳媒保駕護航,甚至組織違法佔中,而且一直沒有申報。時任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曾明言案件「證據繁多,審視需時」,豈料到了新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上任,態度居然一百八十度轉變,由「證據太多」變成「證據不足」,由「審視需時」變成「不能檢控」,恍如「法治精神分裂」,無異於告訴世人,黑金政治、行賄受賄在香港是合法的,外部勢力透過代理人干預香港事務、操縱香港議會是沒有問題的。很明顯,「一國兩制」不是為愛國愛港人士而設,而是為洋奴漢奸和外部勢力而設,是為了方便他們搞亂香港而設,這樣的回歸到底有甚麼意義?

不近情者多藏奸。鄭若驊甫上任便被僭建醜聞弄致焦頭爛額,反對派死咬不放,本來政治黑金案正好讓鄭若驊將反對派頭面人物一網打盡,重建威信,但她不但沒有這樣做,反而網開一面不檢控,如果說當中不涉政治交易,三歲小孩也不信。有人估計,當局此舉是要換取反對派在「一地兩檢」、《國歌法》及廿三條立法等問題上投桃報李,並放過鄭若驊僭建,這固然有道理,但更耐人尋味的是時間上的驚人巧合,背後恐怕還有更多見不得光的勾當。

眾所周知,二○一四年九月佔中爆發,身為金主及總指揮的黎智英同年年尾辭任壹傳媒主席及執行董事職務,其後被當局預約拘捕,詎料到了去年十二月初,袁國強辭任律政司司長並由鄭若驊頂上的消息甚囂塵上之際,黎智英旋即通報今年二月一日復出擔任壹傳媒非執行董事及主席,而律政司也巧合地在二月一日公布放生政治黑金案,雙方彷彿心有靈犀一般。世上所有巧合都不是偶然,黎智英是否一早得到「通水」,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能夠一筆勾銷而風騷復出,答案呼之欲出。既然連鐵證如山的政治黑金案也可說成「證據不足」,佔中案最後不了了之絕對不足為奇,劇本顯然早就編寫好,洋奴餘孽不過上演一場大合唱罷了。

富而不強 未起即軟

這就解釋了為何港府提出《政黨法》立法足足十五年,至今仍然毫無寸進。根據國際標準,《政黨法》必須公開政黨帳目、資金來源和成員名冊等,背後金主必然無所遁形,法庭所謂的「不能證明政客不是代政黨收錢」的「疑點利益」再也不能成立。反對派心中有鬼,固然極力反對,而建制派獲得的金錢資助隨時比反對派更多,自然也不贊成,港府樂得做順水人情,甚至樂得暗裏配合反對派引外部勢力入關。何況港府充斥無間道,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反對派又有司法保護傘,別說《政黨法》立不立法無關宏旨,即使廿三條立法也是一紙空文。

港府崇洋懼外也就罷了,號稱大國崛起的中國同樣缺鈣恐洋,才是最令人唏噓的事。今日的中國貴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自詡實現了站起來、富起來、強起來,然而事實卻不是這麼一回事,還沒有強起來已經軟下來。在外部勢力眼中,中國就像賭場的角子機,每個人都入來搖手掣賺大錢,但金錢換不到尊重。正因為富而不強,崛而不起,人稱「李漢奸」、「民主阿婆」的李柱銘和陳方安生才會三不五時跑到西方國家哭秦庭,末代港督彭定康才會動輒回魂說三道四,而「雙學三子」被美國人捧為諾貝爾和平獎大熱,更是氣燄囂張。港府高官一再「遺憾」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中央一再強調佔中違法,也不過是軟弱無力擺姿態而已。

百年世事不勝悲。港澳回歸本來被視為洗脫中國百年恥辱的大事,然而事實證明,香港又好,澳門也罷,兩地都是為外國人而回歸。在香港,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依然是洋大人和漢奸餘孽;而在澳門,開放賭權的最大得益者同樣是外國人,博彩業儼然為美資財團而設。說到底,港澳烏煙瘴氣,各有各亂,正是當局不辨賢愚,司法不公不正,做盡親痛仇快之事。愛國愛港到底有甚麼價值,拷問每個炎黃子孫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