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風波:宜速為好人好事立法

最近網上瘋傳一段影片,河南駐馬店一名女子被一輛的士撞倒在斑馬線上,期間多輛汽車和行人路過均視若無睹,無人出手相救,未幾該女子被另一輛私家車從身上輾壓,據說最終送院不治。

上述一幕,令人不期然想起年前佛山的「小悅悅」事件。這位小女孩同樣被車撞倒,現場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事後路過的途人多達十八人,被網民謔稱「佛山十八途人」,後來一名拾荒婆婆出手援助,還一度被人誣衊出風頭,都說「好人難做」,在中國做好人更是難上加難。

中國的綜合國力愈來愈強,國際地位愈來愈高,國民的道德水平卻愈來愈低,商人為了賺錢甚麼昧心事也敢做,黑心食品、黑心藥物,不一而足。想不到如今連「見孺子將入於井」的「惻隱之心」也蕩然無存。要說這是教育問題嗎?現今中國人的教育程度遠比上幾代要高,而「見義勇為」、「樂於助人」等價值觀,又必然是人人從小學開始學起,為甚麼整個社會會變得如此不堪?

只能說,學校灌輸的道德理想與現實生存環境之間,存在太大落差。當大家在報章上看到的都是幫扶老人後反被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又或者像上述那位救助小悅悅的拾荒婦那樣,被人用惡意揣度,誰還敢「以身犯險」?不僅在課堂上「大言炎炎」的教師自己不信,搞不好孩子們下課回家後接受的可能是另一套更「貼地」的道德教育。

既然道德教化見效太慢,不如用剛性法律約制之。這方面外國也有先例,加拿大一些省份對施救行為造成的傷害不予究責;法國刑法規定,對見死不救者可處以六年監禁,在在證明並非中國人民族性格特別頑劣陰暗,玻璃心們大可聊以自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