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外學成回歸後,筆者一度對香港的民主發展滿懷希冀,渴望貢獻一點微薄力量。但我認識了一些政界中人後,發覺論人格風尚,論對社會的承擔,民主派的從政者不見得比建制派為佳,人的素質不行,實施甚麼制度都是徒然,故使我對民主路感到惘然。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和天主教教區前主教陳日君幾人經常聚首,說是要謀劃香港的民主路。不少傳媒人都將他們稱為「搞事四人組」,此地政壇一旦有甚麼風吹草動,四個就會聚頭商議,傳聞甚至會幕後指揮。我姑且暫時替他們掠去「搞事」的標籤,嘗試要自己客觀地看待問題,看看這群香港民主路上的頭目人物,他們在人格素養上是否能擔得了重責。
在我心目中,作為民主運動的領頭人,個性須具容人之量,須尊重法律,更須不輕易為利祿所動。先說四人組中的大阿哥黎智英,有昔日的同路人在某事上與他意見不同,他便馬上要旗下報刊編輯不要再刊登對方文章,甚至將人家定性為細作,翻臉猶如翻書,試問排他性這樣強烈的人,又如何能表現出一丁點兒的包容性?日前,有記者正常採訪黎智英,但黎覺得受騷擾,非但用粗言穢語辱罵記者,甚至明言一定會針對記者本人,去對付他。如此語帶恐嚇,便涉嫌干犯刑事條例,試問這樣的人,還尊重香港是法治之區,還尊重自己是天主教徒嗎?
黎智英這樣的品質大抵素來如是,絕非一朝一夕之事,而最讓人失望的是,四人組內其他三人都是政治、法律或天主教界別中的代表人物,他們眼見肥佬黎離經叛道的行為卻不哼一聲。我們知道黎先生是四人中最有錢的一個,但如果追求民主的人會為五斗米折腰,那試問香港的民主還有何希望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