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內地包括天子腳下的司法機構是如此普遍地有法不依,視法律程序如無物?這種現象雖可歸結為缺乏法治觀念的問題,根子上是價值觀的偏差!實質上,當今中國社會面臨的各種內憂外患,根源也出在價值觀的偏差。
法治與民主、自由、平等、人權、市場經濟、科學等,都是普世價值的組成部分,這並非資本主義專利,而是人類文明發展的共同成果。
內地某些「左」派以中國實行共產黨領導和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為由,不知天高地厚地批判普世價值。然而,這班「理論家」表面上氣壯如牛,實際上膽小如鼠。因為他們的軟肋是根本不可能向全世界宣布:共產黨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是反自由、反民主、反法治、反平等、反人權、反市場經濟、反科學的!
事實上,為中國共產黨的成立做思想準備、幹部準備的「五四」運動,正是以「民主與科學」為旗幟的;中共第三代領導核心提出、已載入黨章的「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當中「代表先進生產力」,就包含了市場經濟、科學概念;「代表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則涵蓋了自由、民主、法治;「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則貫串人權、平等理念。尤其是三十餘年改革開放的實踐,包括加入世貿決策,更證明擁抱普世價值,只會有利於中國和平崛起及文明崛起。
「牽牛要牽牛鼻子」,糾正有法不依,看來要從糾正價值觀偏差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