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的統計說,伊拉克和阿富汗戰爭已耗費美國人一萬億美元,這個令人難以置信的數字,僅次於二次大戰在調整了通貨膨脹後的價格:四萬億美元。
不過,美國人對打不打得起,有兩種說法,一種是還是小意思,因為佔GDP比重不算高。○八年是伊拉克和阿富汗戰爭花費最高的年份,但戰爭開銷僅相當於美國國內生產總值的百分之一點二。在二戰中花費最高的一九四五年,戰爭費用幾乎相當於美國GDP的百分之三十六。另一種是不要再輕燃戰火。特別有意思的是,以國防部長蓋茨為代表的美國軍方在對待利比亞戰爭就持這種態度。
可三禪認為,不打仗就不是美國。美國建國二百三十年以來,打了四十七場仗,每五年就要打一場仗。幸者,戰場從不在美國,南北戰爭和「九一一」除外。
為甚麼美國酷愛戰爭,美國外交政策雜誌說了五個原因:第一,「因為我們可以」,意思是美國有強大的軍事實力,打遍全球無敵手。第二,「美國沒有真正的敵人」,其實美國的敵人都是自己造的,恐怖主義也是「美國造」。第三,「純志願兵軍隊」,美國兵不是義務兵,都是僱傭軍,美軍父母反戰就不易。第四,外交政策制訂者總要做些事,不打仗好像沒有做事。第五,美國當代的總統有權宣布戰爭。本來,宣戰的權力在美國國會手中,而不是在總統手中,但是,自二戰以來,這一權力就常常被篡奪,奧巴馬轟炸利比亞就不用國會批准。
事實上,還是利益決定戰爭,無利可圖的仗,美國是不會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