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具體落實二○一二年政改方案,預計特區政府會在本周向立法會提交本地立法建議和安排。關於區議會功能組別五個「超級議員」的提名門檻和參選資格,成為立法會各黨派博弈的焦點。
值得注意的是,曾將「區議會改良方案」妖魔化、揚言「寧可原地踏步,也不能行差踏錯」的公民黨頭目余若薇堅持要將提名門檻訂在十人或以下,可謂殊不合理。
雖然其他功能組別提名門檻都是十人,但由於區議會組別現在由三百一十四萬選民組成「選舉團」,比任何其他功能組別大好多倍,將提名門檻與其他組別等量齊觀殊不合理,訂為十五至二十名較為合邏輯。問題是公民黨在區議會只有十席,死拗提名門檻訂在十人或以下,根本是自私自利!何況當初反對區議會改良方案,現在又「摘桃子」,一點政治風骨都沒有!
至於反對派最大政黨民主黨,其出爾反爾程度與公民黨不遑多讓!一方面步步進迫,要求特區政府現在就要取消委任區議員,另一方面又提出所謂「大修訂」,將「超級議員」的參選資格開放至「與界別關連人士」,可謂荒謬之極!
想當初,民主黨提出「區議會改良方案」時,明確指出參選人只局限於民選區議員,連委任區議員都不得參選;現在方案通過了,就「打死狗講價」,將「與界別關連人士」都列為參選對象,這與地區直選有何區別?如何還算得上「功能組別」?如何合乎人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