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私房錢

對於「關愛基金」,筆者在本欄以及其他地方也發表過意見,驟耳聽落多了一百億元扶貧似是好事,但深入一想,就發覺問題多多:錢雖然多了,但如果仍然由政府和商界各出五十億元,不如轉換另外一個形式,效果會好很多。

這個預測似乎漸成事實。近一個星期,社會已經愈來愈多異議,繼陳啟宗公開反對之後,田北俊也跟進,指出這種模式和運作的種種問題,而田北俊所列舉的顧慮,也是言之成理。

田北俊其中一個指摘,是基金只針對本地大地產商,對外資置諸不理。這個指摘是表面的事實,稱之為表面,是因為就算政府要向外資埋手,也是問題多多,殊不容易。

華資和外資有一個基本的分別,就是華資多是由單一家族持有;而外資則是股權分散,投資者多數是基金和散戶。

如果華資大地產商捐錢,大筆款項多是由家族捐出,而不是經由上市公司捐款。由於上市公司必須向全部股東負責,而每個股東的財政背景皆不盡相同,一些是條件優厚的投資者,一些則是退休的老夫婦,股息是用作生活之用,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和管理層都要向他們負責。這些上市公司當然可以捐款,但必須跟足既定的程序和計算方法,並且有非常明確的規定及指標,單一的捐款數目不會很大,手續也麻煩得多。

故此,政府就算向這些外資公司埋手,但礙於這些規矩,外資公司根本不可能馬上籌得大額捐款,所以來來去去都是那幾大家族從自己的私人公司或者家族基金中撥出款項。這是他們的私房錢,愛怎樣捐就怎樣捐,外資企業就沒有這個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