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不力罰買煙 如此問責太兒戲

內地政府近年相繼制訂多項政策法規,對公務人員強化行政問責,依法追究行政過錯,藉以提高政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本來是好事,惟在監管缺位、權力失衡的政治體系下,再好的政策也難落實,問責往往淪為走過場。

貴州省某鎮脫貧攻堅暗訪組近日督查發現,兩名社區工作人員存在嚴重失職行為,除對二人進行全鎮通報批評及責令整改,還要求他們分別購買十條及二十條香煙作為處罰。對於如此奇葩的問責方式,當地相關部門解釋是為了方便和百姓打交道、拉近政府與群眾的關係,但遭到網民普遍質疑。

「失職必問,問責必嚴。」問責本應是件嚴肅認真的事情,兩名基層人員既然出現眾多工作疏漏,被確認為工作失職,那就應該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從嚴處理,況且又是脫貧攻堅這樣的大事,人員犯錯更不應姑息遷就,網開一面。買幾條煙慰問一下受害群眾就當是處罰過了,這顯然有違問責制的初衷,若這樣都可以,下次處罰時乾脆再買些酒肉,去村民家中擺上幾桌,酒酣耳熱期間談心事,幹群關係豈不是更緊密?

明責暗縱 官官相護

實在難以想像,一個將問責當作兒戲的地方部門,又能有多少誠意去做脫貧攻堅工作。眾所周知,內地扶貧工作亂象叢生,貪污挪用扶貧款醜聞頻出,數字扶貧、面子工程等弄虛作假、行政不作為現象無日無之,除了官員自身罔顧法紀、麻木不仁,長期以來的權力監管不到位、行政問責淪為擺設,更讓一些人有恃無恐,任性妄為。

魔鬼在細節,國家近年雖然不斷出招,一再完善問責制度,只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正如今次以煙代罰,貴州當局的政府內部文件中就有此規定。而這種以地方文件牴觸國家政策的現象可謂普遍存在,不但可以有效逃避監管責任,更會助長行政歪風,對違紀違規行為不當一回事,問而不責,或小罵大幫忙,明責暗縱情況層出不窮,最終損害的還是廣大民眾的利益。

事實上,假問責現象在內地司空見慣,莫說是一個小小的基層工作人員,就是一些臭名昭著、做了天怒人怨之事的高官領導,問責經常淪為暗度陳倉,或異地為官,或明貶實升,所謂問責倒像是對他們的保護措施,待風頭一過,照樣可以升官加爵,風光無限。

所以有人說,問責官員本來就是在代人受過,所謂「一查到底、絕不姑息」,在現實操作中根本行不通。從內地頻頻爆出的貪腐窩案可以見到,動輒就是塌方式、斷崖式,牽連甚廣,拔出蘿蔔帶出泥,既然大家同坐一條船,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惟有犧牲個人保全大家,但又要適當保護犧牲者,否則隨時咬出一堆人,官官相護也是迫不得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