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風日下,內地扶人被訛事件層出不窮,既透支社會誠信,又讓好人蒙冤受屈。而當局每每抱着息事寧人心態,甘做和事老,不但有違懲惡揚善的法治精神,更令公德崩壞,人性沉淪,最終人人成為受害者。
浙江金華有年輕人好心扶起騎車摔倒男子,非但未獲感謝,反被誣賴是撞人者,遭訛詐一萬元醫藥費賠償,幸得警方尋回事發地段監控視頻,還其清白,否則又將百口莫辯,麻煩纏身,眼睜睜看着訛人者得逞。
然而事件並未就此完結,年輕人決定起訴訛詐者。對此有人覺得是小題大做,因為類似事件平時見得太多,大多不了了之,起訴了又能怎樣?只是年輕人堅信有起訴的必要,首先,在事件真相大白之後,訛詐者非但毫無歉疚之意,其家人更口出狂言,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誰」的架勢,態度非常惡劣。更叫人氣憤的是,這家人不但由一開始就想訛詐,在警方釐清真相後仍然不依不饒,並死皮賴臉地要求年輕人「去醫院看看」,擺到明還是想索要賠償,輸打贏要,簡直厚顏無恥之極。
對於這種近乎無賴的敲詐勒索行徑,若總是批評教育了事,不但於情於理不合,也違背法治精神,由此產生的負面影響難以估量。就像當年鬧得沸沸揚揚的彭宇案,由警方起初的粗疏行事,到法官的奇葩推斷及爭議性判決,造成的危害至今仍未消除。至於本案中的訛人者,至少也應屬於訛詐未遂,法律對相關行為亦有明確規定,當局本應嚴肅處理,但令人不解的是,事件中不但警方態度曖昧,當地法院更不惜花費四小時讓大事化小,雙方達成了所謂的和解協議,與處理彭宇案手法幾乎沒有分別。
眾所周知,內地社會充斥着這樣那樣的訛人、碰瓷、耍無賴行徑,技巧一個比一個高明,行為一個比一個惡劣,甚至連警察都敢訛,一般民眾更是防不勝防。而當局每每和稀泥式的處理方法,更像是在縱容鼓勵,結果讓一些好心人無端被推到風口浪尖之上,遭受錢財損失及身心疲累等多重傷害,不但叫人心灰意冷,整個社會亦陷入惡性循環,這些年見死不救、跌倒不扶等冷漠事件頻頻發生,原因就在這裏。
正如被訛者所說,如今社會訛人的成本太低,扶人的成本太高,起訴並非為自己討公道,是想通過此舉震懾壞人,讓好人不再受屈,然而卻被法院「和諧」了,令人失望。本案訛人者最終雖作了道歉,但誰都看得出這不是發自真心,就像早前的高鐵「霸座男」一樣,輿論壓力之下,不但道歉極盡敷衍,之後的行徑更變本加厲。顯而易見,好心得不到好報,司法又助紂為虐,只會加劇社會道德淪陷,令更多的人淪為冷漠看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