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府重用無人機 被斥觸犯國際法

美國總統奧巴馬上台後,無人戰機成為華府反恐王牌,粗略估計迄今的出勤次數已達布殊任內兩倍有多。華府明知回教武裝分子利用巴基斯坦山區作掩護,卻無法派兵直接進入巴境進行清剿,當局只得出動無人機殲敵於千里之外。不過,有法律專家認為,華府出動無人機對付巴國和也門等地的回教極端分子,其實觸犯了國際法。

位處倫敦的英國皇家國際事務研究所日前就此舉行一場辯論會,來自美國印第安納州聖母大學的法律教授奧康奈爾在會上指出,追捕阿蓋德和塔利班極端分子的行動,應該是執法問題而非軍事問題,美國未有介入巴國、也門和索馬里等地的軍事衝突,就無權在當地發動無人戰機攻擊。

奧康奈爾解釋,美國中情局派無人機前往巴國西北邊境部落地區執勤大有問題,原因有二:一、巴國由始至終都沒有公開表態贊成美方的行動;二、雖然美國於阿富汗駐軍,但無人機攻擊行動於阿國國境之外進行,故攻擊不能當為軍事行動。

法律追不上現實轉變

不過,來自英國達勒姆大學的國際法教授施米特於會上指出,美方的無人機攻擊行動完全合乎自我防衞法,他認為這是對付新冒起「跨國界戰鬥分子」的有效措施,倘這些戰鬥分子身處的國家拒絕或無力對付他們,攻擊行動便具有認受性。

奧康奈爾與施米特的見解雖然南轅北轍,但不約而同帶出一個問題,即法律未能追上現實世界的轉變。有評論指出,國家針對非國家組織或個人採取的攻擊行動產生法律問題,某程度上因為國際法並無賦予後者一個確定身份,華府在未能證明某人對美國構成即時威脅的情況下,透過無人機殲滅戰場以外的目標先發制人,有關行動就違反人權原則。華府將恐怖嫌犯無限期囚禁在關塔那摩灣基地之爭議,其實也離不開人權問題。

美國無人機頻頻出動轟炸巴國境內回教武裝分子,華府由始至終都沒有親口承認採取類似行動,是否心知肚明自己理虧?短期內奧巴馬政府仍可隨心所欲派無人機四出殲敵,但若當局對有關法律爭議置之不理,他日其他擁有無人機的國家有樣學樣,利用同樣的藉口採取先發制人攻擊行動,美國對此有任何異議,就會變成賊喊捉賊的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