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一周年 亂象仍未了

往事不堪回首。反修例黑暴以去年六月九日的大遊行揭開序幕,香港自此暴力氾濫,不見天日,直到全國人大日前一錘定音通過「港版國安法」,亂象才稍見收斂。然而,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別說黑暴一周年當日仍有零星暴亂,反對派藉立法會選舉奪權的圖謀更是從未停止,加上司法助紂為虐,港府姑息養奸,遲來的國安法只要稍有閃失,讓反對派有空子可鑽,隨時便能讓他們絕地翻身。

棄保潛逃 司法暗助

就在黑暴一周年、國安法立法進行得如火如荼之際,再有暴徒棄保潛逃的消息傳出。「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早前被控與另外六人於去年六月在灣仔一帶參與非法集結,保釋期間每周須到警署報到,但自本月四日起失聯失蹤,有指他已潛逃荷蘭。這是繼本土民主前線黃台仰及李東昇潛逃德國、港大《學苑》前總編輯梁繼平潛逃美國、涉旺角暴亂的李倩怡及一眾黑暴棄卒潛逃台灣後,又一貪生怕死的「義士」不敢面對法律制裁落荒而逃。

當然,暴徒之所以一次又一次輕鬆逃脫,沒有司法暗助不可能成事。試想想,要不是法庭慈悲為懷,輕易讓暴徒保釋,甚至連旅遊證件都不用交出,他們怎麼可能來去自如?這一年來,法庭放寬暴徒保釋條件的新聞屢見不鮮,有的獲取消宵禁令,有的獲准離港辦理移民,有的以海外受訓為由獲准不用到警署報到,沒有最離奇,只有更離奇,直到暴徒缺席聆訊才遭揭發已經潛逃,「警察拉人,法庭放人」成了特區司法一大特色,都可謂咄咄怪事。

最令人側目的是,「警察拉人,法庭放人」並不止於暴徒棄保潛逃,而是經過法庭審判後,由反對派政客到黑暴小卒皆獲司法厚待,不是輕判就是放生,「反中亂港走得甩,愛國愛港就死得」已成常態。有法官以「疑點利益歸被告」放生梁國雄政治黑金案,有法官讚揚小漢奸黃之鋒等人心懷理想,有法官稱許掟汽油彈的小暴徒為「優秀的細路」,有法官寧信暴徒不信警員,裁定掟磚暴徒暴動罪不成立,至於壹傳媒黎智英更恍如有司法保護傘,過去多次避過法律審判,如今雖有四案在身,但仍不脫抓小放大的套路。

禁而不止,則刑罰侮。昨日警方又公布破獲槍械庫,起出曲尺手槍及數百發子彈等,黑暴成員從海外網購槍械配件寄回來自組槍械,揚言殺警。香港淪為恐怖之城,暴徒無法無天,黎智英之流囂張猖狂,不就是司法顛倒是非、法庭縱容偏袒惹的禍嗎?

可以看到,黑暴至今約有九千人被捕,當中四成為學生,年齡最小只有十一歲。娃娃兵遭利用充當炮灰,反對派不斷推波助瀾,年輕人前赴後繼,問題核心正正是司法不公不正、判刑毫無阻嚇力所致。公道自在人心,去年司法機構處理了三百六十八宗關於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投訴,逾九成半的投訴與裁決有關,足見司法不公有目共睹。社會一直要求港府參考西方國家成立「獨立監察司法委員會」,惟司法界和反對派為保利益群起反對,港府更高舉《基本法》做擋箭牌,聲稱只能由法官審議涉及法官行為不檢的指控以保障司法獨立,為司法界築起牢不可破的高牆。

在官官相護、潑水不進的大背景下,司法界儼然獨立王國,司法獨立早已變成司法獨大,而律政司在當中扮演了極不光彩的角色。單是黑暴案,被起訴只有一千七百人,完全不成比例,律政司拖延檢控絕對難辭其咎。最令人嘩然的是,律政司千方百計拖延檢控還不夠,更要千方百計放生,有被起訴暴動罪的暴徒獲控方撤控兼賠訟費;有律政司檢控人員公然出書教暴徒逃避法律制裁;黑暴期間遮遮掩掩上載職員證到網上宣示反中亂港立場的律政司人員更不在少數。理應維護法治的律政司倒轉槍頭,全世界只此一家,令人嘆為觀止。

一節見則百節知。司法已成為中央在港推行國安法的最大阻力,反對派和大狀黨最近頻頻主動出擊,逼迫港府表態,務求將所有涉及國安法的案件全權交由本港司法審判,並堅持有外籍法官參與才能維持司法獨立,不是偶然,而是必然。慣性龜縮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忽然積極,四出宣示將來國安案件必由律政司全權負責,更擺明向反對派送上投名狀。司法向來偏袒反中亂港人士,而外籍法官只會忠於自己祖國,判案量刑不可能從國家安全大局出發。反對派之所以爭取國安法審判權由特區自理,原因正在於此,鄭若驊明縱暗護,向誰人效忠已是寫在牆上。

執法審判 缺一不可

值得注意的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透露,警方正成立專責部門負責「港版國安法」執法,由警務處處長鄧炳強領導,預備在法例通過的第一天即投入運作。這固然是必須,但司法問題依然未有解決,一旦「警察拉人,法庭放人」繼續發生,國安法同被廢武功無異。明乎此,國安法能否發揮應有威力,關鍵在於司法一環。成立警方專責部門並不足夠,港府最低限度要成立專責法庭,法官必須為中國籍,中央更須掌握執法權和審判權,確保外部勢力代理人無從插手,否則長治久安無從談起。

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電燈柱、地磚、欄杆被毀,有形的破壞還可用錢修補,但法治被毀、司法不彰等無形破壞則後患無窮。「港版國安法」既是中央斬妖除魔的尚方寶劍,執法權和審判權便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