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不滿屋苑辦事處經理
涉案七十一歲女被告劉盧笑,昨承認一項不斷打電話罪,裁判官一度質疑被告是否精神有問題,但最終因她在庭上表示悔意,故判她罰款一千元;裁判官並下令沒收其固網電話。
被告被控在去年十月卅日至卅一日,無合理因由而不斷打電話往黃大仙天馬苑辦事處,旨在對作為經理的陳姓男事主(四十四歲)造成煩擾。記者昨到被告家中查訪時,見她已另有一個新的固網電話。被告因不滿事主指她「黐線」,又曾召白車到場送她往「檢驗」,因此不斷致電辦事處以阻止事主「報更」,致對方失去獎金。又指「會繼續打電話畀佢,不過會『打少啲』!」
案件編號:KCCC 81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