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乃行事為人最高道德規範,跟政場利益掛帥、游走灰色習以為常,格格不入。因此,政場中人動輒把宗教搬出來,若非「神棍」,便屬不知所謂。
周一嶽丟官,政府以平機會主席高薪厚職安撫。上任伊始,傳媒詢問其就性取向歧視立法取態,他不知所謂把宗教信仰搬出來,聲稱自己是基督徒,屬英格蘭聖公會。
然而,英格蘭聖公會至今仍視同性戀為須悔改的罪。神職人員一旦公開同性性向,即無緣晉升主教或大主教等高職。國會近日通過同性婚姻合法法例,更明文規定聖公會不得舉行同性結婚儀式,此乃國會應聖公會要求加入的保險條款;法例既禁止聖公會舉行同性結婚儀式,一旦拒絕為同性伴侶舉行婚禮,亦不會有被控告性取向歧視風險。
周一嶽如秉持聖公會信徒身份,又怎能公正處理性取向歧視立法諮詢,遑論為性小眾出頭推動立法?他若稱可勝任上述工作,乃自欺欺人,諮詢結果將難取信市民。政府橫豎明益周一嶽,不如主動進行有關諮詢,免得此不知所謂前局長再做違背自己宗教信仰的工作。
近日,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被罵說謊、愧為基督徒。陳引《聖經》回應,謂自己以「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自持。
是否屬實,難作斷語,但奉勸局長清楚認識所言乃最高道德規範,而他正於濁流浮沉,懂得唸幾句《聖經》絕非政場救生圈。
欲向天國行近一步,說實在的,唯一辦法是急流勇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