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認為,如果政改方案不能通過,對香港會造成五方面傷害。日前討論過中港關係及行政立法關係的傷害,施政難行,香港要為此付出高昂的社會成本。今日繼續討論香港民主發展的問題。
政改方案不獲通過,政改發展原地踏步,繼續由一千二百名選委,在小圈子範圍內選出特首,而絕大部分香港市民只能作旁觀者,沒有提名權,更沒有投票權。但如果方案能通過,最少可令全港選民取得投票權,一人一票選特首。因此對政改方案投反對票,是選擇一個更不民主的選舉制度。
另外,方案被否決,我們最少要等十年,才有機會實踐一人一票選特首,因為現屆政府不會重提任何政改方案,下一屆政府很大機會為減低政治爭論,於是不願重啟政改五部曲,這樣一拖,已是十年,而十年後政府提出的方案,也是八三一框架。
另外如果特首選舉方案被否決,那二○二○年立法會普選的進程也不會落實,因要先有特首普選,才可以進一步落實立法會普選。因此否決政改方案,是會拖延立法會普選的進程。
政改方案被否決,香港政制發展再沒有清楚的時間表,下一階段,下一步如何,沒有人可以說明。泛民必然會在議會內外不斷抗爭,手段也會愈趨激烈,這情況下,中央又會擺出強硬態度,硬對硬,政改持續在爭拗階段,結果民主發展變得零進程。泛民希望為香港爭取更理想的民主制度,但採取抗爭手段,香港得到的是進步還是原地踏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