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靜致遠:議會失效 施政難行

昨日提到,若政改方案因雙方繼續堅持又互不相讓而不能通過,對香港會造成五方面傷害:一、中港關係進一步惡化;二、行政立法關係更惡劣;三、民主發展舉步維艱;四、政治爭拗拖累社會發展;五、社會撕裂人心不穩。中港關係昨日已討論,今日談談對行政及立法關係的傷害。

現在香港的政治制度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互相制衡。司法相對獨立,但行政與立法關係較微妙,既互相監察,也要互相合作。政府施政,要通過法案及財政預算,需立法會支持,而立法會議員要倡議政策及改善制度,也需政府認同,故雙方合作對政府施政及政策倡議很重要。可以說,如行政立法關係惡劣,政府施政會舉步維艱,議員要改革政策也十分困難。

看今日的行政立法關係,彼此互不溝通,針鋒相對。在立法會,拉布見怪不怪,激進議員發動拉布,是因為與政府沒法有效溝通,於是採取拉布的政治手段,向政府施壓,以爭取要求。但可惜雙方關係惡劣,基本上大家所用的政治手段,都不能達到效果。所謂拉布只是浪費時間及社會資源,對事情沒有任何幫助,所以市民甚至傳媒對這些政治小動作都感到厭煩。這些現象是反映行政及立法關係的不濟。

如果政改不通過,行政立法關係將更趨惡劣。因為社會持續政治爭拗,激進言論以及行動主導民間運動,而立法會也會以激進代表及聲音為主導,這樣,行政立法根本沒有合作的條件,議會抗爭變成常態,結果是議會失效,施政難行,香港要付出高昂的社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