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為規管實放生 龕場亂象何時了

千呼萬喚,一拖再拖,港府終於推出《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但令人失望的是,草案名為規管,實則放生違規私營龕場,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強調規管「宜鬆不宜緊」、「不能一刀切」,等於變相承認當局無法大量提供公營龕位,只好向現實低頭,此舉勢必埋下無窮隱患。

規管龕場條例草案有兩個主要內容,一是實行發牌管理,今後私營龕場必須符合批地契約、城市規劃及樓宇安全,並向食環署轄下的發牌委員會提交管理方案;二是豁免一九九○年前已開始經營的私營龕場,條件是符合樓宇安全,並即時停止出售龕位,待有關條例通過立法後,再申請正式牌照。誰都看得出,這是對違規龕場的特赦,既往不咎,只要將來符合條例便可永續經營。

當局對違規龕場不是嚴格執法,而是變相特赦,顯然有迫不得已的苦衷。若要一刀切取締所有違規私營龕場,政府必須提供足夠龕位予以安置,偏偏公營龕位嚴重短缺,無法安置之下,勢必導致大量先人骨灰流離失所,激發民怨。事實上,違規經營骨灰龕場的商家深知港府投鼠忌器,故以先人骨灰為「質」,有恃無恐,最終迫使當局舉手投降。當局美其名曰「宜鬆不宜緊」,其實是掩飾自己的無能。

難怪條例草案引起兩極反應,被指違規經營的龕場負責人紛紛表示歡迎,高度評價政府「務實」,「照顧各方利益」;反觀一直要求當局取締違規龕場的民間關注團體則大表失望,批評新條例放生違規商家,無助改善骨灰龕亂象,甚至鼓勵違法違規。由於條例草案極具爭議,提交立法會審議很可能遭到拉布及示威狙擊,能否通過及何時通過立法程序,目前言之尚早。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私營龕場亂象叢生,積重難返,說到底是前朝曾蔭權政府留下的爛攤子。香港每年平均有五萬人去世,其中九成以上火化,意味骨灰龕位每年需求至少四萬多個,然而前食衞局局長周一嶽在任期間,公營龕場幾乎「零供應」,造就「陰宅地產市場」風生水起,每個動輒數萬至數十萬元不等,比陽宅利潤更為驚人。法例漏洞加上當局執法放軟手腳,致使私營違規龕場遍地開花,不少自然生態、文化遭到永久性破壞,附近居民生活亦受到影響,惹來怨聲載道。迫於民意壓力,曾蔭權曾拍胸口保證全港十八區「區區有龕場」,周一嶽也說找了二十四塊土地發展龕場,說得天花亂墜,最終卻不了了之。後來當局又將私營龕場分為兩種列表,結果添煩添亂,適得其反。新政府上台,對私營龕場亂象未能撥亂反正,反而變相放生,叫人情何以堪。

生亦難,死亦難,生死兩茫茫。自詡國際大都會的香港,不少市民生前無蝸居之所,死後又沒有葬身之地,可謂莫大的諷刺。有人調侃,港人愈來愈長壽,是因為不敢死、死不起,這既是港人的無奈,更是港人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