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在本年一月開會時的有關文件透露,由○三年至○九年中,提出申請投資移民有八千八百宗個案,中國籍而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有六千六百宗,佔總數的七成半,而在成功的五千一百多宗個案中,這一類有三千九百宗正式獲得批准,佔總數的六成四,再加上原則性批准的一千一百宗,更佔總數的七成七。
和投資移民一起推行的是優才計劃,這兩種移民計劃,放在香港的經濟環境,是有不同意義。首先,香港是完全對資本流動開放的城市,世界各地的資金,只要清清白白,都可以來港投資。所以在港投資只是一般的權利,一視同仁,以前可以,現在可以,除了非常時期,我們根本不必要對來港投資的人作大贈送。
相反,香港對非本港永久居民在港工作則向來都有相當嚴格的限制,如果有香港需要的專才優才,容許他們在港定居,毫無疑問,可以優化香港的人力資源,因為相對於資本市場,勞動市場則有相當多的限制。由此足見,在一個本來有諸多限制的市場加開一個活門,已具有相當的功用,對於一個向來開放的資本市場再加獎金紅利,完全是大可不必。
近年來,香港樓價不斷攀升,已經可以反映出供不應求。一些自由的經濟市場如澳洲,也有一些限制外國人在澳洲置業的安排,香港則是反其道而行之,用居港權來作獎品,而門檻更只是六百五十萬元。以這筆錢,眼下只能買東區一個小型單位,而投資移民又可以立刻享受教育、醫療等福利,在今時今日的實際環境,這項政策仍然絲毫不改,又如何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