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等生活:「I Am Single」

同一天內,Facebook一位朋友聲稱「In a relationship」,另一位朋友宣布回復「Single」,兩者均帶來不少反應,前者當然得到連場恭喜,後者固然換來連番慰問。

21世紀的愛情關係是:結婚要步入教堂或擺幾圍酒,離婚要找律師甚至打官司,「得咗」或者「分咗」就要在Facebook表白。

一段關係,(至少)涉及兩人,要向天下公布的話,是否需要雙方准許?驟看起來,「In a relationship」較為容易處理,因為理應是一宗兩人都開開心心的事,要公開要隱蔽大概不難取得共識。當然也有聽過,其中一方要「宣示主權」,軟推硬迫地使對方承認關係,以杜絕其他人來「侵佔掠奪」,真是情場如戰場。

涉及分手,返回「Single」,則難搞得多,始終一段關係的完結通常都帶來不少痛苦和眼淚。主動分手的一方可能不以為然,恨不得單方面貼上「Single」,好讓自己盡快回歸約會市場;被丟下的一方若趕不及按下「Single」,結果可慘淡了,因為Facebook朋友都意會到他/她是遭拋棄的可憐人,還不斷要接收「OMG」、「WTF」、「(ToT)」諸如此類的「問候」和「安慰」,真不知可以逃到哪裏避一避。

看過一篇外地文章,講述Facebook分手「禮儀」:女方向男方提出分手,男方心靈受創,一下子不能自已,女方惟有一直保持低調。3個月後,男方委託朋友向女方表示「我準備好了」,女方才按「Single」,有情有義啊。

旅遊飲食寫作人

陳俊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