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道逾十年,唱片賣了不少,大獎亦攞了一堆,失驚無神被喚作「歌星仔」,都幾好笑。
我說「好笑」,而不是「好嬲」,因為我總覺得那位走遍江湖見慣世面飽經彈劾的女歌手,並不會太過介懷,反正無端端做了一日C1頭版。說話者遭全民狂插,是意料之內,如果她相信No Such Thing As Bad Publicity,也算贏得轟轟烈烈。換句話說,雙方都Win Win,無人是輸家。
封別人為「乜乜仔」、「物物仔」,不能否認是帶有眨意,說話者就算不至於高高在上,至少亦自覺比那位「××仔」高出一班。
記得以前年紀尚輕,在報館當記者,與某位比我年長的朋友吃飯喝茶,他會以「記者仔」的稱號把我介紹給其他朋友,最初我以為只是Friendly Teasing,後來對方說得太多,才發覺就算不是存心的詆毀,亦是無意的貶低。他可能看不起我的職業,亦可能太看得起自己的出身樣貌事業或甚麼。那時我好天真,毫不察覺受到不禮待……所以嘛,我真是一名「記者仔」,與人無尤。
現在呢,反而不介意別人怎樣稱呼自己,畢竟You are what you say,你是怎樣的人,便會說怎樣的話。在聆聽的我,從中捉摸到對方的性格,又了解到對方怎樣衡量我,一點都沒有損失。
我當然不讚成互相踐踏的惡行,不過,如果要說人家「××仔」,最好有點地位,兩度參選還當不成「議員仔」,或者應該少說話多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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