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真是一個多姿多采變化萬千的國際大都會,每三五七日便Redefine一些價值觀,讓各位獲得更上一層樓的視野。今期最滾熱辣,當然是「人上人的條件」,以往我們認為家境富裕、高等教育、樣靚身材Fit已經是必然的「三大」,現在恐怕要重新修定,加上最In的第四項—精神科報告,一份在手,不單四處通行,還大有機會遨翔於法律之上。
也因此,現時港女最想成為的,不再是靚女、富家女、嫁入豪門聰明女,而是手執免死「金」牌的「包女」,Yeah!
這一耳光,表面上摑在倒霉警員的臉龐,實際上打到司法界的天靈蓋。感到面孔赤熱的,卻是全港市民,包括一向冷眼旁觀的我,作為主修心理學的畢業生,真的不是味兒。
有報載,法官沒有要求身份中立的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提交被告精神科報告,僅依賴被告聘用的精神科醫生報告,是無按常規辦事;另有報道指,要聘請頂級私人醫生為被告撰寫報告,至少三、四十萬元,有錢人花得起找幾個醫生撰寫報告,再從中挑選最合心水才呈交法庭。若所有屬實,我只能嘆氣。
年幼時,對專業人士充滿欽敬;成長了,當然純真盡消。畢竟專業人士也是人,做人便要收入,在銀彈下甘願做Sellout。不要嘲笑為十元八塊出賣身體的深水埗肉女,你們,都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