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催婚,令男人迷惘了,他更問了我很多個問題。我不認為他不愛他的女朋友,只不過快要步向人生的另一個階段,心中難免起了疑惑,是可以理解的。
是不是每個女人都想有個家、為甚麼女人要主動提出婚事、他算不算被逼婚……這些問題,我都可以很簡單的回答他,直至他再問:「到底找結婚對象,應該是個我愛她多點,還是她愛我多點的人好?」這個問題,真的有點難回答。
很多人都會勸身邊的朋友說,如果想得到快樂,便跟一個他愛你比你愛他多的人結婚吧!又有很多人會說,心中愛的是一個,結婚通常又是另一個。
也許在很多人心中,相愛和相處是兩件事;又也許愛給人的感覺往往都是痛的,所以嘗過便已足夠,不必讓這份痛的感覺掛在身上陪着我們過活,因此,很多人選擇結婚對象時,都會找個自己不太愛的人。
以上所說的,絕對有道理,只可惜我是個不喜歡講道理的人。更認為即使在愛中得到痛的感覺,也是值得的。因為能擁有愛,已是無比幸運的事,要我有一點痛的感覺交換這份幸運,絕對是物超所值的。就正如生孩子養育孩子何不是件苦事?但時時刻刻仍有人在擔起這件苦差。
所以在去愛與被愛當中,我定會選擇去愛,不知道男人如何選擇?
糊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