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組織部長梁濱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日前被中紀委宣布接受組織調查。梁濱被查在當前反腐態勢下雖不算特別,但其身份標籤卻值得注意。
梁是中共十八大後河北首位被查處的高官,還是繼中國科協原主席申維辰之後第二位下台的中紀委委員,也是全國首位被查的省委組織部長。由其從政履歷來看,在○八年前,為官生涯大部分時間都在山西,曾官至副省長,與早先被拘押的省委副書記金道明有交集,此後被調往河北任現職。有說其犯事主要發生在山西,當然也不排除是在河北出事,或者兩地都有,畢竟他在河北六年,且掌握着全省組織人事大權。
不論梁因何被查,既然其是在組織部長的任上出事,所涉腐敗就可歸之為吏治腐敗。廣義而言,官員所有腐敗都可視作吏治腐敗,但此處特指用人腐敗,即握有幹部升遷調任大權的官員,利用這種權力,為個人或小集團撈取好處的行為。
吏治腐敗在內地非常普遍,主要形式就是跑官要官,買官賣官,官被當作商品出售,價格大小取決於它的權力含金量。由於官位總是僧多粥少,尤其是那些含金量高的職位,官場的買官賣官也形成了類似商品市場上的明碼標價(這對官員來說都是公開的秘密)。內地媒體常有這方面的報道。
比起其他類型的腐敗,吏治腐敗的後果更嚴重,影響更惡劣。因為吏治腐敗直接以官員本身作為腐敗標的物。在內地各級政權、各個單位和部門裏,一個人事權,一個財政權,是一把手必須緊緊抓牢的兩項權力,故而組織、人事部門,在政權結構中,也就位高權重。他們負有向領導推薦、考核、篩選幹部的職責。更何況,低於一定層級幹部的挑選,組織部門直接就能定奪。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誰能得到組織部門尤其是組織部長的青睞,其前程也就一片光明。
此外,單位和部門主要領導的權力基本不受約束,由於官員總體掌控的資源太多,在無人約束的情況下,他們就能夠很方便地將這些資源進行套現。所以,雖然跑官要官的價格不菲,但一旦坐上大位,就很容易將花的錢撈回,這就是買官賣官現象在內地前赴後繼、絡繹不絕的原因。此等風氣盛行官場,官員怎麼可能為人民服務,為國家服務?
徐才厚就是吏治腐敗的一個典型。徐在軍中主掌幹部人事工作,十年的軍委領導生涯,最終成就了有史以來少有的大貪。可想而知,他所選拔上來的高級軍官,會是甚麼貨色?把國家的安危放在他們身上,不是非常危險嗎?
不難預料,梁濱的下台,預示着內地吏治腐敗將會揭開更大的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