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的星期日,小巴司機尋常地開工,詎料卻飛來橫禍。沙田圍路及大涌橋路交界昨日發生奪命車禍,一輛專線小巴疑與衝燈私家車相撞,小巴司機慘被拋出車外當場死亡。撇除今次事故,涉事路段過去11年發生逾30宗交通意外,釀成最少7死過百傷,說是萬年交通黑點也不為過。奈何運輸署明知問題存在,卻堅拒修改交通燈設計。官不殺伯仁,伯仁因官而死,寧不怒乎!
昨日下午近3時,一輛白色私家車疑尾隨前車衝燈,結果與一輛從大涌橋路駛出的綠色專線小巴相撞,小巴猛力翻側,57歲司機當場死亡,私家車則車頭盡毀,共7人受傷。私家車女司機涉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被捕。惟當區區議員及道路專家均反映,上址長期以來都是交通黑點,意外或與交通燈設計問題有關。所謂交通燈設計問題,是指十字路口的「孭仔燈」,原為用於分流,但容易令司機看錯燈號而釀成意外。
翻查資料,同一個十字路口猶如中了魔咒一般,每隔一段時間必有意外發生,而且多涉及職業司機,屢試不爽。例如3年前懷疑有車輛衝紅燈,導致兩輛的士相撞。大半年後,又曾在3日內發生兩宗交通意外,其中一宗9人受傷,另一宗私家車衝落草叢。近期也有本月初的校巴意外,事發地點為距今次路口不遠的火炭路交界。
一次是偶然,兩次是巧合,接連不斷則肯定異常,交通燈設計有問題並非虛言。區議員又好,立法會議員也罷,過去多次就上址問題向運輸署反映,要求改善「孭仔燈」設計,惟署方敷衍了事,僅答應於大涌橋路由獅子山隧道公路至小瀝源路、包括沙田圍路共7個路口加設交通標誌和改善道路標記等,另於近沙田圍路路口及火炭路路口加設衝紅燈攝影機,但始終沒有觸及「孭仔燈」問題,治標不治本。
運輸署甚至在回答議員及傳媒提問時,死撐「孭仔燈」有效安全且指示清晰,強調其設置目的是令不同方向行駛的車輛在沒有衝突的情況下同時安全駛過路口,從而增加交通流量,減輕交通擠塞,如取消「孭仔燈」將會出現塞車。說來說去,就是不想改、懶得改,官僚甚至認為只要司機夠專注便不會發生意外,即是將所有責任推給司機,自己則關人個關,簡直豈有此理。
人們實在不明白,上址傷亡意外層出不窮,乃係交通黑點已是不爭的事實,司機駕駛態度固然重要,燈號或路面設計不可能沒有問題,否則不可能「死得人多」,為何運輸署直到此時此刻仍是拒絕認衰,「你死你事」?在科技日新月異的今日,要解決交通燈設計問題理應不難,只在乎當局是否肯花心思資源而已,署方一味藉口多多,是不為也,非不能也。人命在冷血官僚眼中,根本毫不值錢。
這些年,特大奪命車禍一樁接一樁,2018年新春有19死巴士車禍,翌年黑暴爆發,香港本已風雨飄搖,豈料年末又有6死39傷的巴士車禍發生。人有人運,地有地運,特區廢官當道,霉氣歷久不散,受害的是無辜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