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息亂黨留後患 嚴刑執法勿放生

樹欲靜而風不止,香港好不容易從黑暴潮獲得歇息,但總有人死心不息,不會放過任何機會搞事,而每年6‧4亦是目標,去年因為疫情而禁止集會,依然有大批人士非法集結,證明以身試法者眾,今年6‧4集會亦被禁,仍有人煽動上街,警方不得不嚴密防備,以免暴亂再生,證明特區局勢仍是外弛內張!

警方以防疫為由,反對支聯會於昨日舉行維園燭光晚會,有關上訴亦遭駁回,而因應部分人士及網上言論煽動市民參與相關集會,安全至上,動員7,000警力在全港戒備,首次動用《公安條例》封閉維園,又在園內外巡邏,搬動鐵馬圍封籃球場及所有足球場,逾百警員在封鎖線及鐵馬內戒備,同時於3個主要隧道往港島方向出口截查車輛,搜查違禁品。警方行動非常清楚說明,若再在維園舉行集會,或以其他方法繼續宣傳相關集會,即屬違法。

始作俑者支聯會,正副主席李卓人及何俊仁都因其他案件入獄,但另一副主席鄒幸彤與一名20歲男子涉嫌公然宣傳6.4非法集結,昨日被警方拘捕,扣留調查。鄒身為律師,難道不知道自己涉嫌知法犯法?這當然是有心理準備而來,立心挑戰法律的底線,並且心存僥倖,以為可以逃過法網。

警方直斥其行為極度不負責任,除二人自身觸犯法律,若有人受唆使而參與已被禁止的公眾活動,相關人士亦會因而違反《公安條例》,累人不淺。果然,昨晚銅鑼灣及旺角都有人群聚集,高叫口號,內容涉嫌顛覆及分裂國家,違反《港區國安法》。

法治不彰難平亂

有人以為犯法可以逍遙法外,自然是看到法治的漏洞。自從前年爆發反對《逃犯條例》修訂風波後,逾萬人涉參與暴力示威等相關罪行被捕,但至今兩年,只檢控2,000多人,檢控率極低,仍有7,000多宗未完成檢控,而上庭審訊的,不少人因為律政司甩漏,又或者法官疑判案偏頗,獲得釋放或輕判。而法庭積壓大量案件未及處理,司法機構拒絕設立專屬法院處理有關案件。案件處理速度太慢,令正義不能被彰顯,亦失去當頭棒喝的阻嚇力。

歸根究柢,特區之亂,在於法治不彰,2014年非法佔中39名搞手包括黎智英,至今近7年仍然未落鑊,埋下反修例暴潮的禍根,黎黑金秘捐泛民亦獲放生,2017年黎智英在維園6‧4集會刑恐東方報業集團男記者案,亦拖了兩年半才檢控,表證成立,最終獲判無罪,律政司在最後限期才提出上訴,半年後才正式入稟,排期一拖再拖,昨日又是6‧4,才第一次開庭處理上訴,排期到本年10月29日正式審理。

律政司千瘡百孔,在司長鄭若驊麾下淪為黑惡保護傘,亂黨獲得姑息縱容,有恃無恐,變本加厲,才會爆出反修例暴潮軒然大波,特區止暴制亂無期,中央出手,《港區國安法》橫空出世,淪落的法治才出現轉機。

寶劍須斬大漢奸

去年6月底《港區國安法》落實,各界寄望甚殷,認為尚方寶劍磨煉成,必定可以止暴制亂,斬妖除魔,但實施至今,雖然有百多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但只有約一半被檢控,而仍未有人被判罪成。更有不少人用各種途徑挑戰國安法權威,包括首宗案件的被告唐英傑,下月23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案件由3名法官共同審理,不設陪審團,唐早前就不設陪審團的做法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雖然申請遭駁回,但法官指這次司法覆核涉重大公眾利益,所以毋須唐支付對方訟費,變相減輕了挑戰國安的成本。其他人隨時有樣學樣,濫用司法程序去打擊《港區國安法》的權威。

當務之急,《港區國安法》必定要盡快建功,方可震懾群魔,被捕者當中最受注目的人物莫過於壹傳媒黎智英,他於去年8月10日被警方國家安全處拘捕,同日被捕的還有其兩名兒子黎見恩、黎耀恩,以及壹傳媒的多名高層,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欺詐或煽動意圖罪等。案件將於6月15日再提訊,實際審訊日期還未確定,但中外各國都密切注視案件進展,視之為指標,若能成功嚴懲黎智英,殺一儆百,立竿見影,嚇退黑暴,相信特區會有一段較為太平日子,但若然稍有差池,讓大漢奸黎智英得以全身而退,不但令《港區國安法》威信蕩然無存,亦丟盡國家的面子。

《港區國安法》猶如寶劍半出鞘,空有削鐵如泥的本事,仍然未完全發揮其威力,古往今來,哪一把寶劍沒有沾上奸邪的鮮血?斬妖除魔,絕不能手下留情,嚴刑執法,揮劍斬大漢奸,免留後患,以後的6‧4或其他特別日子,沒有亂黨在搞事,香港人才可以耳根清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