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近年力推惜食文化,抵制浪費,更專門制訂《反食品浪費法》並於早前正式通過施行,惟在過程中亦出現一些形式主義、極端行為或我行我素之舉,令政策未能全面有效執行。對部分餐廳食肆、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個人來說,何謂節約,何謂浪費,似乎亦未達成共識,導致在一些行為做法上產生較大分歧,陷入對錯難分,問題值得關注。
端午佳節到來之際,四川成都金牛區一間人氣甚高的糉店日前被發現,其製作糉子時只用鹹蛋黃,蛋白則直接棄掉,據店內職員表示,每日棄置量可達2,000至3,000個。製作糉子只用蛋黃不用蛋白,這似乎是家喻戶曉的傳統,一般都認為將蛋白包進糉內味道不好,恐只有棄掉作罷;惟此舉勢又與惜食文化及已通過實施的《反食品浪費法》有所牴觸,以致在網上形成兩極化爭議,有人更以早前雜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離世時掀起的又一波反對浪費白米風潮進行比照,認為民間對減少浪費食物呈現雙重標準。
毋庸置疑,鹹蛋也是食品的一部分,那麼留下蛋黃、丟棄蛋白這一在過去不算回事,或是只能從情理道德方面進行討論的做法,在當下則有了新的法例判定標準,較真起來,恐怕就得依法懲處了。就像早前江蘇南京有麵包店被揭將大量尺寸或形狀不合標準的麵包直接丟棄一樣,遭市監局約談及責令整改,若拒不改正可被判處最高5萬元罰款;這亦說明,各界在新法例、新形勢下必須有新的覺悟認識,需要丟棄的恰恰是一些過時落後的舊觀念。
規範生產固然重要,但不代表不合尺寸形狀標準的麵包不能吃,仍然是食物,何不嘗試捐給社會上需要救助的人士,或是回收加工成禽畜飼料、肥料?包括鹹蛋白亦是如此,不好吃自可另作他用,而且有這樣的技術條件去實現,試想各地有成千上萬的麵包店、糉店,若都這樣做,得造成多少食物浪費?其實該部新法例中,亦有關於食品生產經營者需採取措施提高食品加工利用率,推廣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要求,這對其他存在浪費誤區的所有涉及食品領域的企業或個人,亦都有着警示與規範作用。
當然,惜食觀念的轉變、守法的覺悟提升不會一蹴而就,譬如就在《反食品浪費法》推出不久,便有內地真人騷節目陷入「倒奶」風波,遭狂批浪費食物,背後則凸顯某些商業利益衝突;而在被視作食物浪費重災區的自助餐廳,一些食客仍不顧勸阻大肆浪費,亦將新法例只罰餐廳不罰食客、餐廳難以強迫食客繳付廚餘費等立法漏洞暴露出來。至於有地方市監部門針對中學飯堂丟棄有蟲眼或泛黃蔬菜開罰單的做法,則又屬矯枉過正,這樣的胡亂執法亦須遏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