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連炒魷都不敢的廢官

經過去年黑暴一役,潛藏在政府內部的牛鬼蛇神無所遁形,中央推出《港區國安法》決心撥亂反正,公務員亦成為其中一個被整治的對象。為了補鑊,港府規定公務員需宣誓或簽署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

食得鹹魚抵得渴,選擇加入政府便應效忠,這絕非強人所難或白色恐怖,而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倫理。要是這麼討厭和反對政府,便不應投考公務員,一邊貪圖鐵飯碗和高薪厚祿,一邊搞破壞諸多不滿,這是精神分裂,徒令僱傭雙方都痛苦。更不必說,公務員工作性質特殊,是負責執行和推動政府政策的人,甚至有機會接觸機密文件,可見宣誓或簽署聲明在情在理在法都屬必須,誰人不簽署不宣誓便直接炒魷或自動辭職。

很可惜,這麼簡單的一點事情,落到港府庸官手裏都會變得複雜化,仿似做了虧心事般理曲氣屈。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被問及,若公務員拒絕宣誓或簽署聲明會有甚麼後果,他即吞吞吐吐遊花園,聲稱「政府會考慮以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的既有機制,要求相關同事離開隊伍」,是甚麼既有機制?何謂要求同事離開隊伍?聶局長語焉不詳,全部都以「可能」、「考慮」等不肯定字眼蒙混過關,連即炒抑或勒令提早退休都不肯斬釘截鐵說明,真不知他怕甚麼。

更有甚者,被問到公務員若有違反誓言的言行,是否有機會觸犯國安法,聶局長竟然支支吾吾,兜大圈拒絕正面回應,答完等於無答,令人慘不忍睹。

真不知這些領取世界級高薪的官員有甚麼難言之隱,連要求公務員效忠都理不直氣不壯,作為僱主,連運用炒魷權力都不敢直說,難怪被黑暴公務員睇死。試問高官自己都覺得愛國愛港是見不得光的事,還怎麼要求下屬跟從?香港又怎麼可能重回正軌?都說香港之死,死於廢官之手,此乃又一鐵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