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長纓在手 必縛蒼龍

今次黎智英被警方國安處加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最大的「看點」和對當局最大的考驗,是能否根據《港區國安法》的規定,將其押往內地司法機構審理。對此,一是考驗當局真正落實《港區國安法》的決心,能否有效發揮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懲治干犯國安法之人,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二是根據香港司法領域各個環節的複雜情況,根據有人「放生」黎智英多宗罪行的紀錄,根據司法領域有人為黎智英之流長期提供「保護傘」的劣迹,根據外國勢力一直在利用黎智英案大做反中仇共文章,試圖影響香港司法判決,綜合上述原因,黎智英案在內地審理,是妥當的做法,是保護司法獨立、不受干擾、公平公正審案的做法,這對國家安全法在香港落戶,在「一國兩制」下實施,也是非常有益的實踐。

誰都知道,若無制訂《港區國安法》則已,若有制訂,那麼頭號案犯就是黎智英,就要嚴肅處理。香港回歸後,黎智英就是反中亂港集團的總指揮,就是投靠勾結外國勢力「叛國禍港」的首席漢奸,幹盡危害國家安全、破壞香港安定、顛覆一國兩制的壞事,發動反修例暴亂「厥功至偉」,成為山姆大叔的座上客,獲美國副總統、國務卿、眾議院議長等的「高規格接見」,激動得他狂呼亂叫「為美國而戰」。

《港區國安法》公布40天後,警方國安處以涉嫌干犯國安法等罪將黎智英逮捕,但不旋踵就獲保釋。3個多月來,黎智英安居家中,通過視頻接受美媒訪問,與多位老美退役的「文臣武將」、議員政客「頻聊」,攻訐《港區國安法》,呼籲老美繼續制裁中港。這位頭號漢奸的氣燄不減往昔,彷彿還在白宮大言炎炎,賣弄漢奸身段。與此相對照的,是《港區國安法》利劍似成生銹菜刀,備受嘲弄。黎智英等大小嘍囉奔走相慶,香港各界人士為之迷惘、為之氣結、為之忿忿不平,不知國安法為何到了香港地界,就變得如此軟弱無力,光說不練!我們要問,今日長纓在手,何時縛住蒼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