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政府宣傳失焦 何以最終制亂

經歷六個多月的暴亂,香港各區滿目瘡痍,到處都受到破壞。本以為區議會選舉過後,生活可以開始寧靜下來,但仍有零星的暴力示威行為,上周更見司法機構遭人惡意縱火,實在不得不令人心寒。事實上,政府在宣傳上理應加強一把,說清楚違法行為的嚴重後果,以達到真正的警示作用。

回想一下,當局為停止暴亂製作過甚麼樣的廣告?大概想到的會有數個,就是「珍惜香港,這個家」、「愛比暴力強,與暴力割席」和「停止暴力,回歸理性」,從勸說的角度希望大家多為香港的未來想想,不要再為一時之氣而作出破壞行為。然而,此種廣告未必能收到預期的效果。要真正做到「止暴制亂」,就必須深入地讓大眾知道違法行為的後果。雖然警方的記者會間中提及罪行的嚴重性,但未必所有人會留意相關內容,此種做法未必能夠深入民心。加之,由於司法程序的滯後性,很多違法者未能在短期內被送進監獄,以致部分暴徒對所干犯的罪行嚴重性不能有充足認知。故此,我們應該要天天談時時說,談的是法例,說的是法治,並且讓反覆的訊息進入市民的潛意識之中。

舉例來說,「暴動罪」最高可判監禁十年;「縱火罪」則最高可判終身監禁;至於「非法集結」的定義,則為三人或多於三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挑撥性的行為等,意圖導致或令人合理地害怕這些人聚在一起會破壞社會安寧,最高可判監禁五年。此等重要的訊息,一直沒有搬上電視或電台的政府廣告,也許有部分人未必知悉具體的內容。

電視或電台的政府廣告,除為了傳遞訊息,還要營造出氣氛。一直以來,香港政府遭人批評,在「止暴制亂」上的決心不足。事實上,一個簡單嚴肅的廣告,用以警示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也可以沒有,實在令人相當遺憾。有些事情,必須經常重複,才能讓人意識到嚴重性和後果。即使是年輕人聽不進去,作為家長的成年人,也可能因為廣告的效力,呼籲子女不要前往示威現場。

早於數個月前,曾有媒體指當局正在物色公關公司加強形象宣傳。也許,政府不是需要甚麼樣的專業意見,而是只需在各部門營造出「止暴制亂」決心的氛圍。在多種違法行為交織下的暴亂,政府是沒有理虧,為何不能製作嚴肅的廣告,告誡不要再有任何犯法的舉動,否則將會被檢控?為何店舖盜竊就有廣告,而暴動則沒有?不但要放上電視、電台,更要在公共場所或政府部門的當眼處貼上海報,以表示香港對法治的堅持。

尊重法律 勿望特赦

即使政治立場也許會不同,但整體香港市民也是希望能夠有和平的環境,尤其是在不久將來迎來經濟下行。暴動一場也嫌多,也沒有人希望在自己家門口,不時上演激烈的警民衝突,香港實在不能「攬炒」下去。最重要的,還是我們年輕人的將來,若然因為此次政治風波而犯上嚴重罪行,將使他們一生留下不能抹去的污點,也將是社會各界的損失。在此,希望示威者尊重法律,不要期望會有任何特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