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論:請大學交代

前幾周發生的中文大學和理工大學被蒙面黑衣人佔領,兩校的校園內合共搜出近八千支汽油彈和用其他化學物質製造的大殺傷力武器,跟着是城大校園內又陸續發現大量汽油彈。這些消息令人感到非常訝異,幾時開始,大學變成了暴徒避難所、兵工廠兼武器庫?大學的管理當局難道沒有責任維持校園安全?這些大量囤積的武器到底如何運進校園?校方有沒有追查被偷竊的危險化學品有幾多失去?有幾多已被尋回?未有尋回的又失落何方,會否對市民構成危險?這都是關係到大眾市民安全的問題,校方不應隱瞞,也絕對需要向市民交代。

按道理,大學實驗室儲備了甚麼危險化學品,哪些可以用作製造武器,並非公開的資訊,知道存有這些物料,以及儲藏在何處的人不多。而且既然是危險品,儲藏室應該有嚴格保安,把物品上鎖,也不可能讓外人進入。要追查誰把保安資訊外洩,偷竊的人是誰,總有辦法吧?如果校方沒有能力偵查,便應請求警方接手,查根究柢,然後向市民交代。怎可以若無其事,蒙混過關?

最近有消息傳出,早前香港浸會大學舍堂組向宿生發電郵,稱為確保校園安全,校園物業處會在校園內進行易燃品搜索,範圍包括學生宿舍。如果在搜查期間發現易燃品會馬上沒收,並將其移離校園範圍。這些行動當然對保護校園的安全至為重要,相信會得到大學師生的支持和合作。

電郵中特別可圈可點之處,是校方向學生「保證」,若果搜到易燃物品,校方「不會向任何機構舉報」。

我們作為市民倒想了解,校方若搜出易燃品後予以沒收,並將其移離校園範圍,是否認為就此完事,不再理會?這些移離校園範圍的易燃物品是否會再適當處理,避免影響一般市民安全?更合理的安排,不正是「向有關機構舉報」,讓專業機構來處理嗎?又或如果這些「易燃物品」屬於某些學生的私人收藏,校方「不會向任何機構舉報」之餘,是否甚至要考慮對物主作出賠償呢?

任由校園成為兵工廠兼武器庫不去制止、不去追究;實驗室被人盜竊危險化學品不去徹查、未見交代;連在校園搜查危險物品也要向學生保證不向任何機構舉報,讓校園內犯罪分子逍遙法外。校方到底要把大學帶到哪裏?是否要把校園辦成暴亂中心?校方覺得窩藏多少犯罪分子才算盡了責任?

令人震驚的,是某些大學管理層好像事過境遷,只包庇犯罪者,對社會受到的傷害不聞不問,也無意向市民交代。似乎他們唯一關心的,是要求政府撥款修補重建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