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貪官幾乎都存在生活奢靡、揮霍浪費行為,這從他們的落台審查通告中不難察見。茅台酒以其「國酒尊榮」,一直以來都是貪官們「盡顯奢華」的恩物,美酒滋潤着腐敗,腐敗反過來又讓貪官們活得更滋潤,堪稱兩全其美。
陝西省紀委、省監察廳、省預防腐敗局預防腐敗室前主任胡傳祥因行賄、貪污等罪行,日前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款三百多萬元。此人被指平時應酬多,亦偏愛喝茅台酒,以致家中倉庫堆滿了空酒箱,並且懂得廢物利用,多次將賄款裝於其中送人,據說最多一次曾放入五百萬元現金行賄,多年間神不知鬼不覺送了幾千萬元出去。
當然,問題的重點並不在這裏,而是那麼多的茅台酒和現金究竟從何而來?當局天天反腐敗,貪官們的「革命小酒」卻在天天喝,而且還得喝茅台、五糧液一類的好酒,套用內地官媒慣用的質問語:誰給他們這麼大的權力和底氣?很顯然,官員靠自己那點工資收入肯定喝不起成箱的茅台酒,公款招待茅台至少又屬違反「四風」,所以除了是在用公權力換酒喝,大搞腐敗交易,再無更好的解釋了。
也許正如有落台貪官所言,一天不進錢都會令其心裏難過,或是被貪婪的魔鬼附身,寡廉鮮恥慣了。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陳旭受審時就曾坦承,喝酒便要喝茅台酒,而且還要喝得出年份;紅酒要喝法國三大酒莊的,還要品得出甚麼牌子。浙江寧波市原人大副主任蘇利冕則表示,自己對「拉菲」情有獨鍾,並能「一口就嘗出年份」,可見「業精於勤」的道理沒有錯。
貪官們的生活固然奢華,一些有錢有勢的亦不遑多讓,有秦嶺違建別墅中的主人就被揭平時會拿五十年的茅台當水喝,並成箱地請別人喝,喝不完還讓帶走,簡直羨煞老百姓。然而,有指此人的父親曾在西安市黨政部門擔任要職,說到底,權貴是同一個階層,性質屬共生共榮,互為倚仗;就像胡傳祥的舅父是陝西省委前書記趙正永,後者已因秦嶺違建別墅等多項貪腐罪行被拿下,並被定性為可恥的政治兩面人、兩面派,胡傳祥又能好到哪裏?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仍是內地社會的現實情況,一邊是權貴們壟斷了中國的絕大部分社會資源,揮霍起來既不心痛,亦無所顧忌;一邊卻是看不起病、住不起屋、上不起學的窮苦百姓繼續淪為被收割的「韮菜」,所謂的偉大復興、中國夢,對他們來說,永遠只能是幻景。若真如當局所說,到了明年之後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那麼內地社會是否就再無貧富分化之說了?顯然不是,因為只要權貴階層還在,一切還將照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