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山上:官場佛系 有害無益

「佛系」已成為網上最新潮語,而「佛系」生活態度更是盛行,意指放下一切,隨緣隨心。普羅市民對於自身的生活態度,當然有其自由選擇的權力,但「佛系」思維如在官場出現,就絕對不是一件好事,因為這反映官僚的不思進取,更甚是「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其實有關例子比比皆是,近期最為人熟悉的,是港府打擊黃牛黨不力。

黃牛黨橫行幾乎是「講到爛」的議題,因為每隔一段時間有大型表演,市民瘋狂撲飛都一票難求,有關問題就會異常突出,然則每次展開有關討論,就會發現現行條例儼如「無牙老虎」,令人有揮之不去的無力感。第一,現行《公眾娛樂場所條例》規管範圍,不包括康文署管理的表演場所,即紅館、伊館等;第二,就算非康文署場所受以上條例規管,炒賣門票的罰款僅是二千元,而最令人始料不及的是,有關罰款水平於六十八年前訂立,至今一直沒有提高。

炒賣門票罰款水平一直原地踏步,只會給予黃牛黨誘因繼續炒賣門票,因為他們的機會成本低,只要成功炒賣一張門票,不但已可抵銷有關罰款,而且利潤的乘數效應驚人。就以最近一場熱賣的棟篤笑門票為例,原價八百八十元的門票,竟然有人炒高十幾倍至一萬五千多元,這與二千元罰款的阻嚇力比較,根本就是不成比例。港府高層早前終於開腔「補鑊」,稱會檢討有關條例是否適用於政府場地,同時會考慮提高炒賣門票刑罰水平。

另一個拖延多時才有寸進的議題,是《道路交通條例》中涉及動物種類定義,竟然三十四年沒變過,直至最近,政府才建議把涉及貓、狗的交通意外,列入司機必須報警的動物名單。由此觀之,「佛系」官場思維有害無益,只會令市民關注議題走入死胡同,未能與時俱進,故官場中人應與「佛系」做切割,永遠不相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