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天下:不需經濟要更多法律

已故美國經濟學家默頓‧米勒,他亦是九○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曾對中國發展開出的藥方就是「中國不需要更多的經濟學,而是更多的法律。」這真是有遠見。

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要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

「依法治國」肯定是多數老百姓的中國夢,凡事起頭難,中國將廢止勞動教養制度,這是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的第一步,問題是,十八屆三中全會中有關勞教制度的表述只有三十三個字,換言之,中央文件未能提供一張清晰、具體、完整的方向圖、改革時間表。

從任何角度看,勞教制度確是惡法,它沒有經過司法化,沒有經過法院的審判,而是由公安機關來決定,剝奪公民人身自由最多長達四年,且可重複勞教,違反《憲法》、《行政處罰法》等上位法的規定,並與中國政府簽署的人權公約相背,試想想,限制人身自由竟可以由公安一家說了算!難怪內地這麼多冤案,都因勞教這惡法而叢生。

學者指出,長期以來,對於勞教制度的存廢,無論是法學理論界還是實務界觀點殊異,舉其大端,有「加強派」、「廢除派」和「改革派」;老朽傾向「廢除派」,對付惡法,除惡務盡。簡而言之,即公安要「限權」,而公民要「賦權」,中國要發揮「善治」,除了政府訊息要透明,更要建立監督和制衡體系,排擠潛規則滋生的空間,否則,就如網民所指出,列寧說:憲法是一張紙,一張寫着人民權利的紙。當時讀了,我把注意力放在「人民權利」這幾個字上,現在才明白過來,列寧說的重點其實是「一張紙」!

領導人不要講多過做,應該以自己的貢獻,使法治彰顯,一切不利於人權的言論「謠言」自然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