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接受一家報社有關內地疫情訪問。當時疫情受控,受害者只有數名;但刊出來報道竟是數十人病死,疫情失控。報社解釋把「數人」錯誤理解為「數十人」,才指「疫情失控」,顯然是賴皮推搪。此報社借我名字說自己創作的故事,旨為貫徹其政治目的——不管說實話抑或謊話,總之唱衰共產黨就是中聽話。
我決定不再接受該報社訪問,視其為不受歡迎媒體。香港記者協會不知會否一視同仁,向我如向「無綫電視」發出同一勸告聲明?節錄如下:
「無綫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發表聲明,公開表明即時將壹傳媒屬下所有刊物列為不受歡迎媒體,不再接受壹傳媒採訪……香港記者協會表示遺憾,認為此等行為等同干預新聞自由,封殺採訪。本會認為此舉開了極壞先例,助長打壓新聞自由歪風,容易引起骨牌效應,公眾知情權亦被剝削,後果嚴重。」
新聞自由是否包括按媒體利益及政治立場,歪曲事實,由「數名受害者」竄改為「數十人病死」?把「疫情受控」改為「疫情失控」?公眾知情權是否包括任由媒體向公眾灌輸虛假消息?打壓新聞自由如極權國家,無疑是歪風,但媒體刻意報道失實,又應否助長包庇?若說公眾有知情權,但媒體發放消息時有否坦白申報利益,如幕後老闆是誰?受哪些政治勢力指使?媒體業務發展是否與受訪者存在利益衝突?就上述問題,媒體若不開誠布公,所謂「新聞自由」,或不過是向公眾說謊的自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