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之所以被稱為貪曾,原因係呢一個擁有爵士銜頭嘅前特首確係貪得無厭,大有大貪,細有細貪,連人哋送畀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嘅賀禮都要貪一貪,卸任之前老謀深算據為己有。
貪曾喺舊年六月執包袱準備滾蛋嘅時候,委託搬運公司處理最少十箱合共六十瓶「香港回歸十年紀念珍藏」貴州茅台酒,從禮賓府運去位於堅尼地道嘅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呢一批名貴茅台酒原本係內地一間茅台酒公司送出,受禮一方應該係特區政府,總數有二百八十八瓶。根據當時嘅市價,同款茅台酒一瓶二萬八千八百元,六十瓶即係總值接近一百八十萬元。貪曾將六十瓶當作囊中物運走,其餘二百幾瓶總值六百萬元嘅茅台酒去咗邊呢?政府一直冇清晰解答。
無論如何,貪曾將一批名貴茅台酒鬼鬼祟祟運走係鐵一般嘅事實。點不知,運走嘅酒原來唔止六十瓶,係超過一百瓶!
最近又有傳媒揭發,貪曾今年七月以「沒必要保留備用」為由,將超過一百支酒偷偷送返去禮賓府。特首辦證實,曾蔭權一共運走咗百幾支因特首公職而獲贈嘅酒,並且喺一年多以來,基於公務用途而消耗咗六瓶餐酒以及一瓶烈酒。
好嘞,如果大家心水夠清,一定記得今年七月前後發生過乜嘢事。冇錯,就喺呢一段時間,前廉政專員湯顯明被揭發以公帑買烈酒醜聞,事件引起公眾高度關注。眼見貪杯好酒嘅湯顯明東窗事發,係咪有人作賊心虛,所以將百幾支酒物歸原主呢?正如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副主席謝偉俊話齋,曾蔭權喺今年七月將百幾支酒運回禮賓府,反映當初係「拿走不應該拿的酒」,政府必須解釋為何當初將咁多支酒運去前任特首辦。
簡單咁講,公眾絕對有理由懷疑貪曾中飽私囊,以非常奸蟊嘅手法私吞茅台。如果唔係貪湯浪費公帑買茅台奉客而犯眾怒,恐怕貪曾唔介意繼續將呢一批名貴國酒私有化。
所以話啫,曾蔭權實實在在係本地官場貪字輩之中嘅佼佼者,如果封佢為貪字輩二號,冇人夠資格做貪字輩一號。
講到呢度,功夫茶同大家研究一個問題,假設有賊佬入屋行竊,之後唔知點解將贓物送返去原璧歸趙,咁係咪可以將犯法嘅罪行一筆勾銷?根據依法治港嘅法治精神而言,物歸原主唔代表冇事發生,情況就好比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僭建地下行宮之後雖然將偷取而來嘅空間填平,唔代表身家清白喎,照樣要面臨法律制裁。
所以咯喎,麻煩廉政專員公署秉公辦理,盡快修理呢一個官場蟊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