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四十九次 淫媒劣根難除

黎智英又名淫賤黎,壹傳媒亦叫壹淫媒,原因壹字咁淺,有人宣淫販賤,而且死性不改。

壹淫媒其中一個賤格作風係不斷侵犯版權,即係盜用知識產權咁解。你知啦,東方報業集團旗下刊物出晒名特別多獨家新聞以及精彩圖片,所以壹淫媒最鍾意盜用東方嘅知識產權,過去十八年已經累積四十九次之多,向東方賠償或向法庭繳款累積逾一百三十萬元,簡直係一個不知羞恥嘅超級慣犯。

最新一宗侵權例子係咁樣嘅。今年五月二十七日東方互動網頁刊登一篇題為「嫣然晚會:王菲抱李嫣睇表演玩手機」嘅報道,當中有一張女藝人王菲嘅照片,之後兩日《東方日報》以及《太陽報》都有刊登同一張照片,點知壹淫媒旗下《蘋果日報》以及《忽然1周》居然厚顏無恥擅用呢一張王菲照片。

版權被侵犯嘅東方當然據理力爭啦,於是採取法律行動追究,結果壹淫媒一報一刊自知理虧,向法庭繳交共四萬零二元作為「附帶條款付款」,並且支付合共四萬五千元律師費。簡單咁講,《蘋果日報》以及《忽然1周》跪低求和。

所以話啫,淫賤黎經營嘅壹淫媒真係劣根難除,類似事件一次又一次發生,如果將過去四十九宗個案全部詳細列出,睇怕要出一本專書先至夠篇幅。為免大家睇到眼都凸,功夫茶淨係再舉一個例子吖。

舊年三月十三日,《東方日報》港聞版刊登題為「鄉局慶典上海仔滿場飛」嘅文章,《太陽報》港聞版刊登題為「上海仔與鄉紳非泛泛之交」嘅報道。同日出版嘅《爽報》晚版,一篇題為「江湖飯局又有新版本鄧賀年承認劉夢熊邀約」嘅報道之中,竟然擅用《東方日報》同《太陽報》嘅圖片。東方發現版權受到侵犯之後入稟區域法院,要求侵權者賠償損失,最終《爽報》扯白旗投降,向法庭繳款二萬零一元作為「附帶條款付款」,並且支付三萬五千元律師費。

對於壹淫媒呢種長期而不斷嘅侵權行為,學者宋立功就講得啱嘞:「有人一而再,再而三咁侵犯人哋版權,完全冇尊重過其他人,如果份份報刊都咁做,仲得了?」

係囉係囉,仲得了嘅?所以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認為,政府應該考慮修例,加強罰則以提高阻嚇作用,以免版權持有人利益受損。

其實計功夫茶話齋,就算唔修例,執法者若然依法辦事,秉公處理,作奸犯科者照樣可以繩之以法啫。喂,侵犯版權係刑事罪行,好嚴重,違例者隨時可以收監法辦,點解當局唔嚴懲盜用東方知識產權達四十九次嘅慣犯呢?講到尾,咪又係有人包庇縱容淫賤黎囉!